上海“华园”状告居民久拖物业费
2013年01月23日 15:03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华园物业公司受聘管理新闸路某小区物业,因曾对小区业主进行增加物业费的相关征询,引起部分业主反对,继而一些居民久拖物业费,每户金额从数千元至一万余元不等。最近,华园物业向静安区法院提起7起小额诉讼。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民诉法》正式实施,该法新增小额诉讼程序规定。上海法院推出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七类1.5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将适用小额诉讼方式。法院收到材料之日起3日内立案,原则上一个月内审结且一庭审结、当庭宣判并当庭送达法律文书。
静安区法院受理这批案件后,准备按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业主们听说后纷纷主动向华园物业公司交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随即向法院申请撤诉,并针对居民提出的意见改善服务方式。(李鸿光 栾吟之)
【编辑:张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