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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变市民 安置小区不能变“贫民区”

2013年01月30日 10:53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在统筹城乡、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警惕征地拆迁安置小区成‘贫困区’。”连日来,委员代表在提案议案、讨论建议中,对如何避免转变身份后的新市民变成“城市贫民”、安置社区成“贫民区”,纷纷建言献策。

  关注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还有很大一批‘农转非’人口没能充分享受市民待遇。”1月28日,在讨论会上,省人大代表、彭山县锦江乡正华村党支部书记王雪梅抛出自己的观点,“要尽力避免进城农民变成‘城市贫民’,征地拆迁安置小区成‘贫民区’。”

  一席话引起省人大代表、洪雅县县长阳运良的共鸣。阳运良前段时间作了相关调研,发现一个现象:在一些失地农民集中安置小区,大量“新市民”无所事事,整天坐在麻将桌边,“归根结底,是‘新市民’就业不充分。”“失地农民变市民,不但要从思想上、行为上、观念上转变,更重要的是要解决他们的就业。乐业了,才能安居。”阳运良接过王雪梅的话头说,要围绕“建设失地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为目标,创新征地拆迁安置社区社会管理,着力在失地农民就业、享受公共服务上下功夫。

  省政协委员、成都禧都实业公司董事长龙腾华发现,一些中心城区周边的安置小区,居民收入普遍偏低,脏乱差现象突出,治安问题较多,文化、体育设施不足,“有沦为‘贫民区’的倾向。”

  “小区的贫民化首先是居住人口的贫民化。”龙腾华说,如何让农转非人员达到与同城居民基本一致的生活水平,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执政智慧和能力。他建议:“在征地安置小区规划时就应将‘新市民’就业渠道考量在内。最好选在毗邻企业园区、物流中心、大专院校、风景名胜周边,二、三产业集中地区能为他们提供多渠道就业机会。”

  阳运良认为政府在营造创业环境和增强就业技能上应该有所作为,应积极构建“社区+社区市民学校+技能人才+用工单位”四位一体的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让新市民参与社会管理

  在王雪梅看来,创新公共服务,应该坚持“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和市场提供多层次和个性化服务”的原则。王雪梅对自贡沿滩新城板仓社区的做法比较推崇:政府严格落实失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住房保障;社区开设计生、民政、劳保、卫生和居民服务中心等窗口,为居民提供零距离服务。社区居民成立自治组织——爱心志愿者协会,开展扶老助残、帮扶留守儿童等义务活动。

  省政协委员、内江市政协副主席张崇国发现,吸纳了来自农村的新成员,但城市管理者尚未及时调整社会管理方式,政府职能尚未完全转变,没有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使农民进城后被边缘化,不能通过参与社会管理维护自身的利益。“必须吸引农民参与到社会管理中。”张崇国建议:征地安置社区可以探索构建居民代表大会决策、居委会执行、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三分离”自治机制,吸纳进城农民参与社区管理决策过程,建立听证会、座谈会等沟通机制,保证失地农民的话语权。还可以开展“卫生之星、守法之星、和睦之星、文明之星、致富之星”等星级评选活动,增强社区对新市民的凝聚力。

  省人大代表、红旗连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曹世如在成都代表团讨论会上则提出,对农转非人员要加强培训,提倡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团结协作意识等,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提高新市民的素质和就业能力”。

  记者 陈松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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