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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合同诈骗案高发 占合同诈骗总数15%

2013年03月20日 09:4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最近,二手房买卖火热,但是买家和卖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昨日,广州市检察院向媒体通报,有房产中介的员工在取得卖主全权委托书后,一房多卖或以房产抵押贷款,诈骗近800万元。广州市检察院总结发现,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房地产领域的合同诈骗犯罪46件62人,共占合同诈骗犯罪总数的15.38%和15.30%。

  两中介合谋骗卖主“全权委托”

  被告人钟某静和施某存在某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他们指使他人冒充买家与卖主签房产买卖合同,并向卖主支付定金。取得卖主信任后,钟某静和施某存又以到银行办理垫资赎契为名骗得卖主全权委托办理该房转让事项、代收取售房款和银行按揭贷款的全权委托书。

  此后,钟某静和施某存安排人员为卖主垫资赎契后,在卖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并以该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发放到钟某静和施某存控制的银行账户后,两被告人将部分房款交给卖主,剩余大部分房款却用于个人使用。

  2010年3月至11月,钟某静和施某存以同样或类似的方式先后多次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其中钟某静诈骗数额约795万元,施某存诈骗数额约496万元。

  在该案中,钟某静和施某存还利用了楼市限购政策填补骗局漏洞。广州房地产调控限购政策限制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被告人运用这一限购政策,安排他人与卖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或者将房产过户至他人名下,面对卖主则将该行骗手段作为规避限购政策的解释,蒙混过关。(记者 林霞虹 通讯员 穗检宣)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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