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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吃人”曝安监漏洞 博主吁落实日常监管

2013年05月21日 09:3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上周,短短3天之内,西安、宜昌、深圳和玉溪连发4起电梯事故,致4人死亡。频频发生的“电梯吃人”事件引发了微博上的大讨论。多数博友认为,相关企业在电梯生产及维护上把关不严有直接责任;同时,事故电梯“带病”工作凸显了电梯安监执行不到位。博友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为每一部电梯建立“生命档案”,以落实日常监管。

  电梯行业被做“滥”了

  “《夺命电梯》在中国已经不是第一集。”博主“坦总”说,奥的斯在150年前发明安全电梯时,可能没有想到有些企业敢把直接事关生命的电梯“做滥”。他认为,一个行当“被做滥”,生产过程参与者难辞其咎。

  不少博主赞同这种观点,他们认为,电梯企业在生产上把关不严,产品质量不高,再加上马虎的维护,导致目前很多电梯都存在安全隐患。

  博主“0757阳光灿烂”表示,近年来,房地产业高速发展导致电梯需求急速增加。但是,由于电梯企业专业人员严重短缺,工程紧却缺乏培训,很多电梯从设计到安装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市场竞争并不能为所有行业都带来质量的提升。”博主“刘戈”则注意到了电梯相关行业所具备的特殊性。他举例称,电梯维护行业目前是纯市场竞争,相关企业在恶性低价竞争的同时,业务上却颇为马虎。

  凸显安全监管漏洞

  很多博主提出,电梯安全事故频发反映出我国在电梯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执行不到位。因此,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不能被忽视。

  博主“阿蓝陀”表示,有些物业公司为了节省维保成本,找一些业务不过关,甚至没有资质的小公司对电梯进行维保。这凸显了质检部门监管不到位,以及相关政策落实不力的弊端。

  博主“灯光888”则指出,我国电梯安全监管形同虚设,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既是运动员———检验者,又是裁判员———定责者,事实上检验员本就应该为事故承担责任,可定责者却又是它自己,谁会负责任地真正检测?

  针对电梯安监漏洞,参与讨论的博主们一致认为,要利用法制手段才能从根本上堵住漏洞。博主“上上下下的享受K yle”就表示,切实杜绝并减少电梯恶性事故的发生,主要还是要靠政府主管部门完善并细化有关法律法规,对电梯事故涉及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并监督相关部门及企业不折不扣地落实。

  博主“退休少将”则提出,香港所有电梯都贴有机电工程署签发的安检证书并附上有效期,若在有效期内发生事故,机电署就会被问责,若无监管证书而出了事故,机电署也要被问责。以上制度值得内地借鉴。

  建议设立电梯“生命档案”

  在讨论中,很多博友不约而同地提出了一个建议:政府监管部门应为每一部电梯从出厂起就建立设备档案,以落实电梯日常安全监管。

  博主“林飞珠”表示,国家应该对电梯服役年限进行强制性规定,这是解决电梯事故频发的前提;其次,日常监管不能出现盲区,从每台电梯出厂那天开始,就应该建立“生命档案”进行动态监管,直至该电梯寿终正寝。

  “现在电梯越来越多,政府安监部门不可能检查所有电梯,但应该采取随机的方式,对电梯进行抽检,以确定电梯维护企业的维保工作是否合格。”博主“this_abc”称,为方便监管,安监部门必须为每一部电梯建立设备档案,包括投诉信息、事故信息、维护信息和大修信息等,以供电梯维护企业在日常维保工作、制订维护计划时查阅参考。

  (记者 林远 整理)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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