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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小区老旧电梯 太原可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2013年05月21日 16:36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湖北、西安、深圳等地发生多起电梯“要命”的新闻,太原市不少市民看了都说“坐电梯心里慌慌的”。小区使用多年的老旧电梯坏了怎么办?很多人寄希望于业主在购房时一次性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素有“房屋养老金”之称的公共维修基金到底能不能用于维修电梯呢?近日,记者在太原市物业管理协会得到了肯定的答案。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太原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建设的电梯小区,如今的使用年限已经达到15年甚至20年。按照国际上通行的15年至20年更换一次电梯的标准来看,如今这些电梯已经进入了高危期。但是,由于国家对电梯的使用没有明确、统一的报废年限,许多电梯超期服役,带病工作。“我们小区的电梯经常出现毛病,不是卡在半空,就是突然下降两层,现在坐电梯真是胆战心惊。”柳巷茂业百货楼上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不知道住房维修基金能否用于维修电梯?”

  对此,太原物业管理协会何会长告诉记者,公共维修基金指的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共用部分包括楼房外墙、屋顶、楼梯及小区内的绿地、道路及公益性文体设施等。“和维修这些共用部分同样的道理,电梯作为楼层住户共同使用的共同财产,完全可以动用维修基金来维修或更换电梯。”

  既然公共维修基金可用于大修、更换电梯,那么如何使用维修基金呢?何会长表示,按照太原市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维修资金时,先由小区物业公司或业委会提交申请,经房管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核档后,申请人可领取审批表和分摊明细清册,该表经过小区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后进入公示阶段。之后,房管局审批并拨付首期维修资金,待施工方的竣工验收报告出具后,相关部门会拨付余款并建档。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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