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违规项目正在整改 今后每月通报治理情况
针对媒体报道的抚仙湖旅游开发项目存在的问题,玉溪市一星期内召开了两次工作会,一次是6月8日的现场工作整改会,一次是6月14日召开的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管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另获悉,针对媒体曝光的抚仙湖违规项目,玉溪市有关部门正在根据有关规定督促项目进行有力的整改。
坚守四条“红线”
110米范围内不得建永久性设施
6月14日,玉溪市召开了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管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确定,为了让外界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抚仙湖保护治理情况,将建立试验区管委会新闻发布会制度,决定今后每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增强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透明度。据了解,针对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实行一月举行一次,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会议还研究了试验区生态建设与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在试验区建设中,将把抚仙湖的保护放在首位,以生态建设为前提,以“四退三还”为核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守“四条红线”。
依据国家土地、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法律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抚仙湖——星云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玉溪市明确和实行试验区项目规划和建设必须坚守以下“四条红线”:一是抚仙湖最高蓄水位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110米范围内不得建永久性设施。二是严格控制从抚仙湖取水,严禁从抚仙湖取水做水景观。三是污水零排放、垃圾无害化、设施景观化。四是单个项目地产用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划用地面积的25%。
张祖林:确保抚仙湖Ⅰ类水质
昨天从玉溪市获悉,针对媒体曝光的抚仙湖违规项目,玉溪市有关部门正在根据有关规定督促项目进行整改。
6月8日的现场工作整改会上,玉溪市委书记张祖林表示,玉溪市将展开新一轮的抚仙湖环境保护治理提升工作,确保抚仙湖Ⅰ类水质,让世人心中的高原明珠永远璀璨。
在6月14日的会议上,张祖林再次要求把抚仙湖的保护放在首位,以生态建设为前提,以“四退三还”为核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环境治理和开发来实现更好的保护。各职能部门发挥好作用,在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坚持生态治理优先的原则,履行好指导督促职责,确保新开工项目必须先期实施环境保护、生态治理以及周边村庄搬迁改造等项目,确保沿湖截污断污,消除面源污染,增加面山森林覆盖率,使抚仙湖长期稳定保持Ⅰ类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