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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房屋买卖合同可“积分”不可“入户”

2013年06月20日 14:2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申请积分时可以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在入户时却不能用了,为什么‘积分’和‘入户’的条件不对称呢?这种规定实在很难让人理解。”近日,有外来务工人员反映,在为积分入户中山而准备了一年多终于拿到名额时,却因无法提供房产证而卡在了门外。事实上,这一问题近日在中山市网上政务投诉统一平台及网络问政平台频繁出现,有不少网友抱怨,房屋买卖合同可用于“积分”而不能用于“入户”的规定让无法及时拿到房产证的申请人权益受损,呼吁政府部门关注这一尴尬问题。

  网言 没房产证积分再高也无法入户

  “首先是感谢,感谢中山这座包容的城市能够在全国户政改革中走在时代的前列,让我们农民工享受其中的劳动成果,有机会成为真真正正的中山人。”在本月14日的网上政务投诉统一平台上,一篇名为“积分入户问题”的投诉以恳切的开头提出了对房屋买卖合同只能用于“积分”而不能用于“入户”的问题。这位张姓网友提到,“本人2013年通过申请积分入户已成功,并且领到了入户通知书。然而去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时却被告知一定要房产证和土地证,在申请积分时可以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但在入户时不能使用。这条规定实在让人不能理解。”

  该网友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可以起到和房产证相同的功能”,且“这两份资料都是国土局有备案的”,通过查证的方式避免造假行为并不难。

  同样,在网络问政平台,也有一名为“101”的网友遭遇了同样的困惑:“不知道有没有人有这样的困扰,辛苦辗转几个地方开各种证明去流动人口办,等到6月份公布入户资格,去公安局却不能办理,被告知必须要房产证办下来。而据现在政策,新房购买后,要收楼之日起720个工作日才能拿到,而积分通知书的有效期也只有3年,辛苦跑了几地获得入户资格却没有用?”

  困境 “有房无证”成外来工入户普遍难题

  因无法及时提供房产证,过得了“积分关”闯不了“入户关”的外来工并不是个案,事实上,这是外来务工人员在积分入户中山过程中普遍遭遇的一个问题。三年前,广东省优秀农民工、时任沙溪镇三番服饰公司生产主管王巧伟,因其所购买的房子验收不达标无法办理房产证,即使取得沙溪镇第三的成绩,也无法如愿入户。

  《2013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制管理须知》中的“积分计分标准”规定,申请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凭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可获得50分积分,若无房产证及土地证,则“已备案购房合同也可作为加分依据”;但在入户政策方面,则需要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房产证》和《土地证》。

  昨日,就“有房无证”给成功申请入户带来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流管办相关负责人。流管办表示,入户工作主要归公安部分负责:“积分入户是一个多部门的联动工作,我们的工作到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入户通知书就结束了。”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公安部门。负责宣传事宜的科室表示,有关积分入户的情况需向专业科室了解后才能回复,不过他强调,目前的积分入户政策都是按政府规定执行的。

  据了解,早在两年前,中山市对积分制进行了修订,将“房产情况”的认定适当放宽:凡申请人能提供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我市区域范围内的、并经市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其“房产情况”均可获分。如申请入户排名,进入该镇区入户指标数内,且申请人能在3年内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房产证》和《土地证》,公安机关仍按积分制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入户手续。

  呼声 “积分”与“入户”能否统一标准?

  “但问题是,房产证办证速度并不是我们可以控制的,有些小区甚至5年都没有办法把证办下来。”此前,就有火炬开发区丽港城凯德公馆、颐景新城的业主向记者反映,购房后5年都未拿到房产证,自己辗转获得的《入户通知书》也“只能看而不能用”。

  从中山市2年前对积分制细则的修订来看,“有房无证”对积分入户所带来的尴尬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及重视,而随后的细则调整,也可以看到政府部门对解决这一问题的努力。但从近日参与了2013年积分入户申请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反映来看,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惑着大部分“有房无证”及无房产的申请人。

  “按照现在的条例,如果其他分数够高的话,即使没有房产也不影响排名入户;但如果没有房产证的话,即使拿到了资格也没有办法入户,两项政策本身就不是接轨的,而是在各自的轨道上运作的。”在火炬开发区一家制造业任职的外来务工人员罗天华对记者说,“中山市是积分入户的开拓者,也是其他城市的榜样,希望能够在积分细则的人性化、便民化方面继续创新,让外来务工人员真正享受到积分入户的便利和实惠。”

  “除了房产证,还有很多方式可以证明我们拥有固定住所,希望政府可以与时俱进,灵活处理这些政策问题。”有网友在中山市政府投诉统一平台写道。

  广州佛山等地

  无房产可入集体户

  ■他山之石

  继中山开创积分入户政策之后,广东省其他城市先后踊跃跟进。虽然线路大体一致,但在各地制定积分细则上有所不同。其中,在针对房产问题上,广州、佛山等地原则上是落户在本人和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房产、就业单位所在地。如果申请人没有房产或亲戚挂靠,则考虑落户在就业单位或当地政府指定居委会的集体户口内。

  相较“没有房产证就无法入户”这一政策,退而求其次落户集体户口也算是一个缓冲手段。不过,入迁集体户对未婚申请人日后的婚姻、生育等问题造成困扰。

  南方日报记者 罗丽娟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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