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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本月起上调 下限为1480元

2013年07月05日 15:32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调整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通知》。新的市区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下限为1480元、上限为15200元,新标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我市2013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2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2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15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3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480元,溧水区、高淳区1280元)。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3年7月1日起办理开户的职工一律按新的缴存基数标准执行。

  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给买房人带来了一个直接好处是可贷的额度相应提高:以一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缴存公积金的企业职工的情况来算,假设其可贷年限最高为30年,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那么,去年他每月缴纳公积金金额为:1320×8%=105.6元;能贷的住房公积金为:105.6/8%×0.45×12×30=213840元。今年7月份以后,他每月缴纳公积金金额为:1480×8%=118.4元;能贷的住房公积金为:118.4/8%×0.45×12×30=239760元。算下来,今年比去年可以多贷公积金25920元。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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