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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定出具房产证明不得再收费用

2013年07月24日 16:53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8月1日起,企业再到工商部门年检将不再缴纳每户50元的企业年检费,档案部门出具学历、工龄等项证明,将不再收取每份不超过2元的证明费,档案部门出具房、地产等项证明也不能再收取原来10至400元不等的证明费……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8月1日起,安徽取消31项免征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估算,预计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3300余万元。

  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外交部门的代发电报费;教育部门的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自行管理);公安部门的菲律宾船员检查费;司法部门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年检费,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书工本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年度检验费;烟草部门的烟草制品及原辅材料检验费;档案部门的利用档案收费;贸促会的ATA单证册收费;文联的摄影师预备资格考试费等。

  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农业部门的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林业部门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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