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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石油小区一房主干瞪眼:新房一直被出租

2013年07月29日 16:04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今年4月,曲靖市陆良县的他先生在日新村508号石油小区花了38万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在昆明市国信公证处的公证下与卖方黄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今年5月7日,他先生已将尾款全部付清。但直到现在,他却迟迟不能搬进自己的“新房”,原因是原房主把房子一直租给别人,无法交房。

  郁闷:说会喊人搬 却迟迟不交房

  他先生日前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自己买的房子早已将尾款付清,但原房主把房子一直租给别人,迟迟不能交房。

  他先生告诉记者,他首次看房时也见到了租房者刘先生,刘先生称“这个房子卖不了”,因为自己缴了租金。但当时房主黄先生保证称刘先生是自己的朋友,会让刘先生搬走。

  房产中介公司(安都房产)工作人员也表示,既然黄先生都这么说了,应该没问题。但当他先生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并于今年5月7日将尾款全部付清之后,却被告知房子还在出租,不能交房。

  在他先生向记者出示的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写道:转让的房屋目前处于无人居住状态。之后,他先生和黄先生曾进行了两次书面协议。内容包括:若甲方7月14日前仍不交房,乙方将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每逾期一天,甲方都必须按照每天人民币100元补偿给乙方等内容。

  但是直到现在,黄先生依旧没有交房。他先生告诉记者,现在赔偿并不重要,还是希望黄先生能够尽快交房。

  律师:“空房”有人住 原房主违约

  昨日,记者来到日新村508号石油小区,只见房屋大门紧闭。据介绍,刘先生租房目的是为了工作,周末通常不在。

  他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20日左右,黄先生曾称刘先生的租金已付到2015年,如果现在让其搬走,违约金较多,希望能再给一些时间,并表示自己会将延期交房这两个月的房租赔偿给他先生。6月23日左右,黄先生给他先生的卡打了2000元钱,6月28日左右,又打了2000元钱。

  记者于昨前两天曾多次联系黄先生,但电话一直由他的妻子朱女士接听。朱女士一直称黄先生出去了,要三四天才能回来,并拒绝了采访。

  据介绍,昨日他先生和黄先生再次进行协商。他先生称,目前黄先生已表示会在今明两天联系租房者刘先生,并赔偿租客违约金,尽快交房。朱女士也告诉记者,目前双方已经协调处理好。

  华律网昆明地区推荐律师张远航介绍,我国法律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虽然房屋户主已经变更了,但出租合同依然生效。不过张远航表示,若买卖合同中说“转让的房屋目前处于无人居住状态”,则原房主属于违约。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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