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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启"冻"城乡违章建筑 房产未拆违建不得买卖

2013年08月15日 15:10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这两天,“北京最牛违建”在网上一夜走红,北京城管对楼顶违建别墅开始整治的同时,昆明也拉开了对违章建筑的3年整治序幕。将对新增违章建筑“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凡违必拆、拆违务尽”,用3年时间全部拆除违法建筑,全面结束城乡无序建设时代。

  现状

  违建反弹私搭严重

  在前日举行的昆明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实施意见(送审稿)》。

  据了解,昆明市违法建设反弹迹象和住宅小区私搭乱建现象严重,农房违法加层、无序建房现象愈演愈烈。截至7月底,相关辖区拆临拆违工作仍未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杜绝增量、减少存量、综合整治、逐步推进、长效管理、永无违建”的总体要求,属地管理不力、涉及部门监管不力等现象仍然存在。

  《实施意见》明确,此次违法建设综合整治主要针对主城5区、3个开发(度假)区及晋宁县周边所有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行为;违法用地、违法租地建盖厂房、作坊、仓库、商铺等违法行为;其他违法建设行为。

  将通过数字化城管与数字城市相结合的科学手段,对全市临违建筑现有存量进行全面普查,并以此普查数据为标准基数,实现逐年递减。对新增违章建筑,各辖区必须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凡违必拆、拆违务尽,最终彻底杜绝城乡违法、违章建设。

  在控制增量方面,由规划部门牵头,负责定期统计数字城市上报新增违法建筑数量,并将新增违法建筑情况反馈至市拆临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会同规划、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进行甄别梳理,进行量化,并将量化后的违建情况及时下发各个辖区进行整治拆除。

  军令状

  3年时间拆光所有违建

  会议提出,将按照市政府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工作专题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用3年时间全部拆除违法建筑。责任主体方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是辖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办事处是直接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通过划分出明细的拆临拆违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保障拆临拆违工作落到实处。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傅希表示,作为此次整治的成员单位,将严格按照《实施意见》执行,以普查数据为参照,对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未整改、未拆除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转让、抵押等手续。

  城管回应:及时向规划部门提供违建信息

  初步考虑是由城管部门将违章临时建筑的信息告知住建局,由住建局输入他们的网络,然后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即可进行限制和管理”,对于《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实施意见(送审稿)》,昆明市城管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于这一块只有初步的设想和考虑,还需要进一步商榷、研究很多细节。

  但由于城管部门对全市违章临时建筑的掌握也需要一定时间,或许也会存在漏网之鱼,就有可能发生房屋已经在申请过户,但还未发现其违建事实的情况。对此,该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靠城管部门尽可能细致的工作和快速将违建信息传递给规划部门,信息提供肯定是越及时越好。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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