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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鼓励流转增加农民土地收益

2013年09月06日 13:33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上午,海口市农业局和琼山区在云龙镇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动员暨培训会,标志着我市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实测面积,不与按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筹资筹劳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我市将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流转,增加农民土地收益。

  市农业局副局长李美启介绍,由于历史条件制约和相关制度不完善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市农村土地承包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地块四至不清、面积不准、空间位置不明、权利主体不清楚、承包档案不健全等问题,土地权属关系十分混乱,导致了争议与纠纷的普遍发生,大大阻碍了农村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价值的释放、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现代化建设。今年7月,省政府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在2014年6月前完成试点镇的确权登记工作。

  据介绍,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以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使用权确权发证为依据,进一步完善现有承包地和宜农开荒地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经营权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网络和农村土地承包电子信息系统;探索并总结适合于海口市实际情况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模式。计划到2014年6月,基本完成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试点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到户率95%以上;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电子信息系统,建成市、区及试点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庭建设。

  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将不向农民收取费用。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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