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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以房养老”需克服现实阻碍

2013年09月18日 15:19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将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民政部有关人士证实,国务院已责成保监会牵头制定“金融养老”相关政策和细则,明年一季度出台“以房养老”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

  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从政府层面来说,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居民养老资金,建立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是一项重要工作。据民政部数据,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预计今年底将突破2亿。从江苏来看,全省进入社会化养老保险的人数已经超过1500万。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的加速期,但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与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缓慢、养老资金的缺口形成了鲜明对比,金融养老、以房养老呼之欲出。

  利安人寿的高管人士认为,从全社会的养老资金构成来看,政府提供的只是基本的养老保障。中国人有养儿防老的传统,但一般家庭现在都是一对小夫妻对应4个老人,这一块是非常脆弱的,需要老人自身的储备来补充。而通过开办住房反向抵押,盘活存量资产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可让老人名下沉睡的不动产“动”起来,因此,“以房养老”不失为提升生活质量的一项选择,但社会接受可能会有一个过程。

  江苏一家大型国有银行房贷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包括他们银行在内,也曾有过类似的设想,但操作层面碰到了人均寿命测算、倒按揭利率如何设定等诸多问题,还有老人及其子女都需要签署一系列复杂的法律文件。现在,人均寿命越来越长,考虑到房产价格波动因素,如果设定的贷款年限到了,贷款已覆盖了房产价值,但老人活得好好的,怎么办?另外,老人的消费不仅仅是生活所耗,医疗费也会是一笔沉重负担,所以需要医保、社保部门共同参与。上世纪90年代初,他们的小范围试验无人喝彩,一笔都没做成,后来也就不了了之。

  长期以来,银行对60岁以上的老人是不予贷款的。现在通过保险公司介入,以“倒按揭”的形式,把房产这种具有融资功能的资产盘活,对于老年人来说,其核心意义在于能提升生活品质。但保险公司和贷款银行也要防风险。当然,倒按揭与正按揭要结合,贷了钱,并不意味着债权人必然拥有房产处置权,如果老人或其子女在贷款期限内还清了贷款本息,也可以把房子再赎回来,不过这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省社科院院长刘志彪指出,以房养老在西方发达国家较为普遍,有其浓厚的社会文化和法律背景,如成熟的遗产税制度,子女18岁离家基本能独立打拼,老人百年“拜拜”之后子女无所求,一般不用考虑给后人留下多少财富。而我们的文化传统是,老人一生都为子女打拼,甚至死后都要给孙子留下一笔财产,因而这一做法在实践中最大的障碍和阻力可能还是来自观念上的。所以,要考虑到社会情绪,从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进程看,作为一项配套性的补充性措施,还须假以时日等待最好的时机方能出台。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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