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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户口是买房赠送的 坚称没违法

2013年09月25日 11:21 来源: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房姐”受审引发关注。

  备受关注的陕西“房姐”龚爱爱案24日开庭。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的审理令公众关注的一大焦点——“为何一人多户多身份”基本水落石出;而另一个关注焦点——四十多套房产的巨额资金来源是否合法,仍然疑云重重。

  龚爱爱的罪名是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法庭未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

  现场:

  龚爱爱坚称没违法

  在庭审现场,龚爱爱的神色比较平静。在庭审中,她称自己并不知道持有多个户口是违法的,这种现象在社会上是存在的。

  龚爱爱对2005年买卖北京户口陈述时称,“我没有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自己在北京购房时,没有给销售人员任何好处,北京户口是买房带的,所办户口上的户籍所在地什么的都不清楚。

  “只是在我买房时,问了售房人员,可以办户口吗?售楼人员说可以办。就这么简单。身份证信息、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是农业还是非农业,这些我都不知道。”龚爱爱说。

  关于山西户口,龚爱爱称,就连户口本上“龚仙霞”的名也不是她自己提供的。她说:“中间人从来没有向我要这些信息。具体户口是怎么办理的我不知道。我也没有和办理的具体人员有什么接触。”

  龚爱爱法庭上自称是“一个粗心的人”,“身份证丢了,中间人说能补办,就给我补办了一个,后来我发现上面的信息和我的不一样,后来正好我的身份证找到了。”她说。

  公诉人询问为什么要办虚假户口,龚爱爱否认:“虚假证件”,“都是公安局办的,怎么能是虚假的呢?”称“我用虚假户口办理过身份证,但没有用过。”

  检方认为,龚爱爱明知自己有合法的户籍,为购房买卖两个户籍,还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另外两个户籍,且用新办的户籍从事民事活动,妨碍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追踪:

  尚未发现购房资金违法

  庭审中,检方称,龚爱爱曾将多套房产转至其不同身份之下。2009年,龚爱爱使用名为“龚仙霞”的居民身份证,办理了神木县神木镇东兴南路西亚华佳苑一套房产的初始登记;2011年,龚爱爱使用该身份证在神木县工商局注册为神木县艾丽莎购物有限公司和神木县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2012年,龚爱爱将其位于神木县神木镇滨河南路东侧的一处房产以房权证丢失的原因补办在“龚仙霞”名下。2012年12月,龚爱爱将其位于神木县滨河路南段东侧的一处房产的产权证办理在另一个“龚爱爱”身份证名下。

  针对龚爱爱在北京购房的资金来源问题,龚爱爱及其辩护人称,龚爱爱自2003年起,一直参与煤炭等经营活动,几年间其在北京陆续购房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煤炭经营及工资收入,还有一部分是几个朋友的借款,购房首付款也是分几年才付清的。

  记者了解到,神木县公安局在侦查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中,通过走访银行、房地产公司、龚爱爱所在单位、亲属、生意合伙人了解到,龚爱爱于2005年至2012年期间在北京共购买商铺26套,写字楼7套,公寓1套,住宅7套,别墅1套,车位两个,总计面积10543.69平方米,合同总价3.95亿元。

  其中商铺、写字楼和公寓全部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购买,总面积8579.96平方米,总价3.22亿元,首付款1.63亿元,按揭贷款1.59亿元,按揭贷款由商铺、写字楼和公寓出租所得租金按期支付,租金每年1200万元左右;住宅、别墅和车位总面积1963.73平方米,总价7290.7万元,该部分购房款已付清。

  截至目前,未发现本案前述起诉罪名以外的犯罪线索,也未接到关于龚爱爱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合同诈骗的举报。

  公众:

  期待庭审户口、房产都有说法

  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龚爱爱,因为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并拥有多个户口,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引发社会关注和质疑。

  据了解,神木县公安部门于今年1月27日,对“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今年2月4日,经神木县、榆林市人大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当时身为神木县和榆林市人大代表的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

  开庭前,在法庭外,聚集了大批媒体和前来听审的群众。记者采访多位前来听审的群众,他们表示,最关心法庭是否能就“房姐”的房产问题有个清楚的说法。

  一位专程从神木县赶来听审的群众说,自己与龚爱爱都是神木人,但是并不相识。这次专程过来就是想知道这位“房姐”的房产到底是否合法?多个户口是如何办理出来的?

  ■案件探源

  假身份助其打造“隐形商业帝国”

  “房姐”真名叫龚爱爱。2001年至2010年,她先后以“龚仙霞”的身份,出资成立了西安江东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神木县爱丽莎购物有限公司和神木县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她又在北京以“龚仙霞”的名义,出资成立北京中烁同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办公地点在朝阳区的“三里屯SOHO”。

  龚爱爱以前的同事表示,她企图以假身份隐藏资产,建立“隐形商业帝国”。

  龚爱爱因“房姐”身份陷入舆论漩涡时,西安江东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参股的陕西辰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面临危机。

  后者在西安开发了“领汇双河湾”楼盘项目。2013年1月8日,施工方贴出告示,称辰宫地产不履行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上亿元。

  另据媒体报道,龚爱爱在其控股的爱丽莎购物广场开设典当行,以2分至2.5分的月息从民间融资,再以3分至3.5分的月息放贷。2012年,当地多数典当行资金链断裂,龚爱爱也遭此厄运,无法偿还巨额借贷资金。

  按一些当地人的说法,债主们由于讨不到钱,才在网上发帖举报龚爱爱。

  多个户口齐享两地福利

  经过多方采访记者得知,一人拥有多个户籍,还可以享受到附着于户籍之上的多重利益。

  以北京户口为例,政府采取房产限购措施后,一人同时拥有多个北京户籍,意味着可以以多个身份分别在北京买房,从而减少限购政策的约束。

  高考更与户口紧密相连。一位户籍民警表示,由于北京教育资源优越,很多外地有钱人因此想把户口迁到北京,给孩子铺路。大学毕业后,有了北京户口的孩子,在求职时也能享受到北京户口给自己带来的优势。

  作为煤炭重镇,神木县的国民生产人均值远超全国。神木实现了全民免费医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2年免费教育等制度。以养老报销为例,神木人享受到的基础养老金,是中央规定标准的两倍多。而拥有当地户口是享受上述福利的前提。“办了北京户口,也不想丢神木户口的福利,可能也是龚爱爱办理多个户口的原因。”户籍民警说。

  ■案件反思

  户籍警权限大易致腐败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全国出现了大量违法办户口案件,涉案者多为普通户籍民警。多名户籍民警承认,办理户籍的整个过程都由民警一人完成而无需审批,户籍民警个人权限太大是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

  据悉,龚爱爱以本名办的其中一个假户口,是在山西省兴县魏家滩派出所办的,手段和在山西临县办理的假户口一样,都是先“补录”,再通过“投靠亲属”迁回神木。

  龚爱爱事件曝出后,为其违法办理户口的7人被抓,其中4人为民警,包括一名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石楼派出所民警。

  近年来,户籍管理从卡片式管理逐渐走向电脑联网管理,但电脑录入时,一些户籍居民被遗漏,这些人拿着户口本到派出所要求补录。这一过程,容易被人钻空子,趁机违法办户口。

  多名户籍民警承认,户籍民警个人权限太大是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户籍民警虽然没有行政职级,但办理户籍的整个过程,都由其一人独自在电脑前完成,不需要领导审批,权力过于集中。大家均认为,要避免此类问题,最好创建监督制度,规定户籍民警输入信息后由领导审核、批准才能生成合法户籍。《法制晚报》

  ■专家观点

  房产是否合法得检察院起诉

  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春龙认为,法院判决一定要有证据,在证明被告人的表、房子等与违法行为挂钩才能最终写入判决书中。

  陈春龙教授指出了“表哥无表、房叔无房”的两个原因:第一,可能是表与房子和其他贪腐受贿相比,是次要的,根据其他主要的受贿罪行来进行判刑,所以没有提及;第二,可能是证据方面不太充分,法院没有确切证据说明其表或房的非法来源。或者是非法来源的表或房数额不大。

  “如果是数额大,而且又是非法的,法院肯定要认定。网上传说房叔、房姐有很多套房子,最后确定数量要证据说话,但是落实起来过程比较复杂。”陈春龙说,由于它们所涉及的是刑事案件,需要经过检察院的起诉。

  而如果检察院没有就房子等进行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去调查。

  ■新闻延伸

  “房氏”成员多人无下文

  从今年初开始,“房叔”“房姐”“房媳”“房妹”以及“房爷”等“房氏”家族成员相继被曝光。除了已经被判11年半有期徒刑的“房叔”蔡彬以及昨日受审的“房姐”龚爱爱外,其他几人目前尚无最新进展被官方公布。

  据新华社报道,2013年7月31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披露,运城市夏县公安局原局长孙宏军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和妻子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妻运城市纪委干部张彦涉嫌使用假户口、假身份证等违纪问题已查清,正在审理中。文中所提张彦,即为“房媳”,目前,官方尚无最新进展披露。

  而关于郑州房妹的信息则来自于1月13日,当天,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犯罪对“房妹”之父翟振峰批准逮捕。8个月过去了,官方未再披露过有关“房妹”及其父的最新信息。

  此外,广东陆丰“房爷”赵海滨在今年3月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后,在今年6月竟“平安回家”。《法制晚报》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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