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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白龙新城业主诉物业乱收费 拒交费遭停水电

2013年10月12日 10:55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10月11日,家住海口市白龙路白龙新城小区的业主刘先生向南海网反映称,该小区物业未向物价部门备案,就强行向业主超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遭到部分业主的抵制后,该物业公司竟然采取拒绝代收代缴水、电费,致使部分业主家断电断水。

  业主:收费不合理,拒交遭停水停电

  当天上午10点多,记者接到报料来到该小区了解情况。记者见到,在该小区物业办公室门前聚集十多位业主,但物业办公室内却空无一人。见到记者前来,业主们纷纷向记者大吐苦水。他们称该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在没有向物价部门备案的前提下,就向业主超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十分不合理。此外,该小区的卫生、停车管理等方面都不规范。

  “我们今天本来是想和物业协商解决收费问题的,但对方却玩躲猫猫,不出面和我们谈。”小区业主刘先生说,他是2009年购买了白龙新城小区内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于2012年9月份交房入住。从2013年8月份开始,小区物业要求业主从今年4月份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按1.5元每平方米来收取。他认为,物业收取这个费用价格太高,按目前小区的配套设施,还达不到这个收费标准。

  刘先生告诉记者,由于部分业主不满物业不合理的收费,拒交物业管理费。不料,物业公司竟然采取拒绝代收代缴水、电费,致使部分业主家断电断水。而部分业主妥协交了物业费,这些人家则保持通水通电。“我从没有交过物业管理费,所以我们家从9月28日起就停电了,这以后生活咋办?”

  “就算业主不满不交费,物业也不应该让业主家停水停电。”另外一名业主谭女士说,按照相关的规定,物业这一做法是不合法的。此外,物业要收取物业管理费必须将收费的标准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收费,但经业主查询,该物业公司在市物价局并没有备案。

  物业:不交费就不服务,收费标准未备案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该小区物业公司一负责人邱经理称,收取物业管理费是按照小区运营的成本费来估算的,大概是1.2元每平方米再加上3毛钱维护费。他也坦承该收费标准还未向物价局备案,他说就该收费标准,该公司已向物价部门报了几次,因为一些硬件设施还没有完善,所以等整改完再继续报。“到底要收取多少钱物业管理费,最终要按物价局批示的价格来收取。”

  对于部分业主家停电停水一事,邱经理表示,不存在给业主断电断水这一说法,只是部分业主一直以来都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所以物业只是暂停服务,不帮忙代收代缴水、电费,等对方交费了,他们才能给予继续服务。

  目前,海口美兰区物价局已介入协调此事。(南海网记者陈望)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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