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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2套房产和40万存款 却拒付每月300元赡养费

2013年10月16日 11:10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 栾吟之 通讯员 贺天牧)杨老太的二儿子施某名下有两套房产和近40万元存款,却不肯为老母亲支付每月300元的赡养费。普陀法院执行法官来到他的家中,宣布了处罚决定并进行教育。前天,施某迫于压力支付了赡养费并缴纳罚款。

  住在长风街道的杨老太长期独居生活。91岁高龄的她希望五名子女每月补贴一点生活费,但始终没人愿意承担。今年五月,杨老太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赡养义务。法院根据杨老太五个子女不同的经济状况等,分别判决五人每月支付一定的赡养费。考虑到施某患有眼疾,法院判他补交1200元赡养费外,从今年5月起每月支付300元。

  判决后,五名子女始终没有支付费用。9月初,杨老太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分别通知后,有四人支付了母亲的赡养费用,但二儿子施某仍不支付。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其名下不仅有两套房产,还有将近40万元的个人存款。法官认为,施某目前共计需要支付2400元,完全有能力履行判决却不履行,除了应当督促其尽快履行外,还要进行处罚和教育。

  10月12日,执行法官来到施某的住处,看到其家中装潢豪华,客厅摆放着50寸液晶彩电,名牌包包随处放置,高尔夫球杆和球包放置一角,还养了一条名犬。法官当场对他宣布处以2500元罚款的决定,并要求在14日之前付清抚养费并上交罚款。

  前天是支付赡养费和交纳罚款的最后期限,迫于压力施某来到普陀法院,支付了拖欠的赡养费,交纳了罚款。执行法官向施某表示,今后必须每月按时将赡养费支付给自己的老母亲,否则法院将会依据申请对其强制执行。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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