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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央文件首提房产税立法 可解决正当性问题(2)

2013年11月16日 08:2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 解读

  亮点1 “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税制”

  中低收入者有望少交个税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近年屡屡调整,但基本都是调整起征点。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下一步改革个税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

  施正文表示,个税综合税制后,有望实现“富人阶层多交,中低收入阶层少交”。他认为,个税综合税制不存在技术难题,只要实现金融和税务系统的信息共享机制,就可以掌握基础信息。与之同时,针对一些富人阶层现金交易量大的问题,可以出台配套政策,对现金使用进行适当的限制。

  刘剑文认为,在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上,要重新确定是个人还是家庭;税率设定要让高收入群体成为纳税主体。在基础工作方面,要进行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档案的建设。

  亮点2 “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现状

  间接税比重过大

  在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收入所占份额较大的三大间接税分别为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这三类占比达68%左右。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的直接税占比25%。从比例关系上来讲,我国是比较明显的间接税制度。与发达国家直接税占比达七成的税制结构相比,区别很大。

  施正文认为,间接税比重过大是我国税制结构中最重大的缺陷。直接税过低,会导致税制功能不能发挥,会造成税收收入调节的作用很小,甚至逆向调节。间接税主要向企业征收,过重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小微企业发展不利,也会影响到居民收入;与此同时,间接税反映在商品价格上,过重会造成物价偏高,这无论对居民收入还是对政府的宏观调控,都是负面效应。

  前瞻

  “抽肥补瘦”作用更大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我国间接税为主的结构不会变,不会取消间接税。但他同时指出,“我国直接税比重低是事实,未来改革会增加直接税比重”。

  施正文说,此次是中央在文件中,首次提出要提高直接税比重。从调节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的角度看,直接税因为要求纳税人与负税人相一致,不允许税负转嫁,其“抽肥补瘦”的作用会比间接税更突出。

  具体怎么做?施正文认为,要逐步减少占绝对优势的间接税的比重,为直接税的扩增预留空间。如在增值税改革中,除了要适当简化税率,更重要的是降低税率。

  亮点3 “税收优惠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有助税收优惠政策透明

  施正文表示,当前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太滥太乱。各种优惠政策分布在各个税种的条例中。

  而此次提出,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施正文表示,这是一个很大的亮点,要求税收优惠统一由专门的法规来规定,这就意味着将来要制定税收优惠法或者税收优惠条例。今后给哪类主体、行业优惠,必须在这个法律法规中确定,这有助于税收优惠政策的统一、规范、合理和透明。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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