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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禁仓” 别急一棍子打死

2013年12月20日 14:1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李凤荷

  广州市起义路建业大厦发生惊天大火后,5名责任人被刑拘。据了解,建业大厦于1993年由广州市建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建。1998年因开发商资金问题不能正常运作,致使主体工程完工后烂尾。之后,开发商委托广州市信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市中心旺地寸土寸金,再加上又位于批发商圈,一栋主体建筑完工的烂尾楼,难免不被人看中发展成临时仓储场所。广州市像建业大厦的烂尾楼还不在少数。去年3月份,光复路光复大厦“住改仓”大火,引发全市严查“住改仓”。具有明确用地性质且已入住的民宅尚被人铤而走险用作仓库,何况是“无王管”的烂尾楼?据记者了解,建业大厦除小业主外的产权已于2009年因债务原因而被一家公司收购了债权,历经多年都没有顺利解决债务问题。原公司之所以不愿意移交,恐怕很大一个原因在于烂尾楼出租的利润异常丰厚,这么一块“肥肉”谁愿意被人拿走?

  周边专业市场有仓储需求,烂尾楼有足够地方用作仓储,这笔生意看似一拍即合。不过,烂尾楼在出租期间发生安全隐患怎么办?对于政府来说,“关停”是很容易作出的决定,但对相关产业无疑是一个重大打击。一个多赢的方案应该是:加大烂尾楼出租的经营成本,不经过消防临时验收的烂尾楼绝对不能对外营业。对于烂尾楼出租所获的收入应该引入债权和债务人共同指定的第三方监管,除必要的消防、人工和管理支出外,结余的利润应该按期交还给债权人,抵偿债务。

  说到底,烂尾楼出租只是临时性方案。最理想的状态是烂尾楼彻底盘活,有小业主的物归原主,有债权人的应通过合法途径清偿债务。但在谋求盘活的漫长过程中,烂尾楼不应该成为管理真空的区域,用作临时性出租的场所应该有相应的临时性管理规范,且管理标准应比正常的建筑更严。广州作为一个千年商都,不会赶绝任何一个合法行业,业者应遵守经营底线,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合法赚钱,不留手尾。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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