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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保障房申请审核常态化 符合条件可随时申请

2014年01月14日 15:3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新《办法》出台后,租赁型保障房如何申请,何时申请?

  “一年365天,只要单位在上班,符合条件的居民随时都能来申请。”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说,届时街道办事处将设立专门的受理窗口。

  迟乔说,《办法》正式实施后,烟台市将统一以往各类保障房的受理渠道,改变过去每年固定一段时间集中扎堆申请的方式,采取常态化申请审核程序。届时,将在街道办事处设立专门的受理窗口,居民在工作日期间,随时可以提交申请,不用再担心过期后要一等一年。

  在申请程序上,申请家庭首先要通过民政部门进行收入认定,然后再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过街道、区、市“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确认具有住房保障资格后,发放《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保障对象可以按配租规则租赁保障房,也可以在市场上租房,按规定享受补贴待遇。

  考虑到流动性大的特点,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审核不实行常态化,而是由住房保障部门每年安排适当数量房源,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并承担担保和连带管理责任,统一进行组合租赁。

  “为即时公布住房保障各类信息,烟台市将升级改造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络平台。”迟乔说,有哪些人退房、有哪些人申请,哪里还有可租赁的公租房,都会及时发布。

  本报记者 李园园 王晏坤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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