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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行房源分配等统一管理 廉租房公租房并轨

2014年02月19日 15:08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实行房源分配与退出等统一管理 租金不变

  北京廉租房将与公租房全面并轨,实行房源分配、租金标准、退出管理三个方面的统一。新规对于廉租家庭的影响不大,承租家庭租金不变。

  记者今天获悉,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征求意见。

  释疑

  并轨之后,租金是否会有变化?

  《通知》中拟规定,并轨后,租金标准由各产权单位按照北京公租房租金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对于已批复标准租金的廉租房项目,可将现行标准租金作为并轨后的公租租金标准执行。各产权单位统一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确定房屋应缴租金,实现 “同房同价”。

  对于承租家庭来说,并轨后租金是不变的。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承租市、区县政府全额投资建设、收购廉租房的,仍与产权单位签订廉租房实物配租的租赁合同,仍按照廉租房政策规定交纳实缴租金,租金交纳方式不变。

  此外,此次完全并轨后,廉租家庭承租公租房仍然享受同样的租金补贴。

  廉租家庭转公租,用不用再换房?

  《通知》中拟规定,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因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不再符合廉租房实物配租条件,但又符合保障房条件的,由区县住保部门取消其廉租实物住房保障资格,并书面告知。承租家庭可按照合同约定退房或申请按照公租房政策继续承租原住房。

  承租家庭如果申请继续承租,应在30日内,向区县住保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保障房资格。符合公租房租金补贴条件的家庭,还可以同时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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