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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副市长卢天锡: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2014年03月18日 16:31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九江市副市长卢天锡认为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有四大方面问题需要改善:缺乏法律层面的有力支撑、政府住房保障的责任没有清晰界定、政府和市场的住房保障作用边界模糊、现行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机制不健全。

  卢天锡提出加快住房保障的立法。他表示,住房立法历来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普遍制订了一套规范、严谨可行的住房法律体系,从而保证了住房产业政策的贯彻和实施。因此,应按照“公平、效率、基本保障、普遍保障、多层次保障”的原则,尽快制订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关法规,健全住房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上对住房保障的目标、框架和保障对象、标准、范围、资金来源及机构设置、监管体系等作出明文规定,解决保障住房“为谁建”、“谁来建”、“如何建”、“怎么管”的问题。各地也应当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地方性的住房保障法规,并针对不同对象,提供多种不同方式的住房保障。

  同时,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方面,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的形势下,充分发挥市场在住房保障和供应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更好地适应复杂的住房需求结构,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居民家庭住房需求;另一方面,政府应凸显公共管理与社会保障职能,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构建住房保障体制的职责,把重点放在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的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保障上。

  在供应类型上,卢天锡认为应该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他建议政府在承担主体责任的同时,引导和支持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适当建设公租房,作为过渡性住房,让新就业人员“住有所居”。此外,应制订出台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租赁房和鼓励闲置私有住房出租的优惠政策,扩大租赁房的供给和需求。对建造租赁房的开发公司,在银行贷款期限和利率方面提供优惠,税收可适当减免。

  面对资金问题,卢天锡提出应继续完善住房金融体系。建立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住宅银行、住宅抵押贷款担保机构以及住宅金融证券化机构等,以利于政府有效地执行调控功能,实现政策意图。同时,创新住宅金融政策,完善住宅金融市场结构,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住房储蓄和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建立和完善贷款担保机制,降低中低收入居民申贷门槛,提高其购房能力,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顺利构建。同时大力发展基金产品、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金融工具,解决流动性和短存长贷等问题,建立住宅金融的风险分担与化解机制。

  本报记者 童亦弟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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