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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老宅“三合一”乱象别成城市公共安全隐患

2014年05月04日 15:47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在日常采访中发现,类似新港路这样的老式民居一经小商贩入住后,往往出现“三合一”现象。事件中伤者郑女士一家每月400元租住了2个小间,仅8平方米大小。平时售卖的水果堆放其中,吃住都在里面,是典型的“三合一”。据消防法规,生产、储存、居住“三合一”违反《消防法》。类似的安全隐患经常可见。

  近日,奉贤消防支队在检查中,发现青村镇钱桥社区一农舍仓库内存放可疑物品,随后发现该仓库内存放有554套烟花爆竹,检查小组立即依法对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追查当事人。“不合规使用、存放液化气钢瓶、乱拉乱接电线、乱堆放杂物和易爆品、霸占消防通道、乱搭建,是消防安全隐患的‘第一大患’。”消防部门呼吁,希望市民从悲剧中吸取教训,检查、排除身边的安全隐患。

  事实上,城市公共安全隐患还有不少,在没有事件发生时,它们往往只是作为一些不合规、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的现象出现,看起来并不引人注目,难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和重视,诸如群租、违法搭建、乱抛杂物等,都有可能成为城市安全的“隐形杀手”。今天的倒塌事件再次提醒我们要重视和排查每一处看起来不显眼的隐患。须知,但凡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必定是因为其中埋藏着危险。不重视,就有可能在人们不在意的时候,用令人心碎的形式表达。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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