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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电梯超期未检运行 济南建大花园物业收罚单

2014年05月21日 10:59 来源:济南时报 参与互动(0)

  19日,本报报道了历城区凤歧路建大花园一区8栋居民楼多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过期、应急电话无法拨通,业主质疑电梯存问题一事。19日,济南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未经年检的电梯不

  时报5月19日讯(记者邵猛)19日,本报报道了历城区凤歧路建大花园一区8栋居民楼多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过期、应急电话无法拨通,业主质疑电梯存问题一事。19日,济南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未经年检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据了解,该小区物业已收到行政处罚单。

  济南市质监局电梯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张贴定期检验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在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急修、投诉电话。同时,应保证紧急报警装置符合要求,能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如乘客发现问题,可向电梯使用单位反映,若不能解决,可向质监部门投诉。”该负责人称,电梯使用单位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周期为1年,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该负责人表示。

  历城区质监局电梯科一负责人介绍,在该小区电梯安检到期时下达了安全指令书,要求其停止运行并报检,并联系了检验检测机构,“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了几部电梯之后发现,存在电梯内有些小件不规范、应急电话不通等问题,不符合检验要求便停止了检验,告知其自检,之后再打报告重新检验。”该负责人称,已经给予其行政处罚。

  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吴先生解释,电梯此前在提供方爱默生电梯公司的两年维保期内,一直由对方负责维保,今年交接时正好电梯年检到期,“我们提出对方交接前将问题解决,但对方在济南的服务人员较少,没有及时维保到位,因此延期了几天。”吴先生说,物业收到了行政处罚单,“我们前前后后下了不少功夫,感觉也很委屈。”他表示,正抓紧对电梯进行自检。

  杨平勃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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