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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改造住宅:经费政府出"大头" 居民出"小头"

2014年05月21日 17:11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居民楼装上了新的防盗门

  本报讯 李旸 首席记者 吴跃强 文/图 有的楼道窗户只剩下半扇,有的干脆成了光秃秃的“洞口”;居民楼没有安装单元防盗门,或者防盗门已经损坏,任陌生人随便出入……南昌市很多居民楼,公共设施比较陈旧,尤其是公用楼道“缺门少窗”现象突出。记者昨天获悉,东湖区推广住宅楼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工作,政府出“大头”、居民出“小头”,筹集经费维修居民楼公共设施。

  两个社区部分楼道先行试点

  东湖区地处老城区,敞开式社区占的比例较大,许多住宅楼道单元防盗门和窗户破损严重。针对老居民楼“缺门少窗”的情况,东湖区部署了以维修改造单元防盗门、楼道窗户为主的社区居民住宅楼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工作,并选择百花洲街道状元桥社区、公园街道上营坊社区进行试点,分别选取了部分楼道进行住宅楼公共设施的维修改造试点,再向整个社区铺开。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在东湖区9个街办的11个社区稳步推进。

  维修改造楼道窗户政府出资2/3

  维修改造住宅楼公共设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东湖区确定并坚持了“三个原则”:因地制宜原则,即根据住宅楼公共设施实际,能维修则维修,无法维修则改造。一般维修改造3层以上住宅楼的单元防盗门、楼道窗户。尊重民意原则,即维修改造的方案须经居民代表同意,维修改造的质量让居民满意。经费共担原则,即政府出大头、居民出小头,具体是:维修改造楼道窗户的经费由区政府承担2/3、社区居民自筹承担1/3;安装防盗门的经费由区政府承担1/2、社区居民自筹承担1/2。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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