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强行代理按揭业务无效
2014年05月23日 11:3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楼市智囊团
文/记者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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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今年4月通过中介推荐房源,订了一套二手商品房,签三方协议的时候,我说按揭自己做,不需要中介代理。当时中介方并没有提出反对或其他异议。签代理协议的第二天,中介公司做了网签并告诉我,必须要用中介方的按揭公司代理贷款按揭业务,并称不同意就不给在网签合同上盖章,还要我签一份免责协议。我可以单方面取消和中介方的协议吗?我已支付的一部分中介费用可以退还吗?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唐胜利:李先生与中介的协议中如果没有委托中介代理按揭业务,那么中介强行代理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李先生可以拒绝。而网签合同的盖章签字等服务行为,是中介收取费用后必须履行的手续,如中介不作为,李先生可以依法讨回自己的代理费用。
总的说来,中介方以不作为、停止作为来逼迫李先生委托代理按揭业务,属于强迫行为,中介应该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李先生有权去相应部门和机构依法维权。
【编辑:孙建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