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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行贿”指控不成立 高明“房爷”被判11年

2014年05月23日 11:3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陆帜然受贿案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其五项受贿约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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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报道索引

  时间:2014年3月1日

  版次:A22珠三角

  题目:《被控受贿超240万 证人被告齐齐翻供》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佛法宣)被网帖曝“身家过亿”的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其受贿案近日有了一审结果。

  昨日,佛山中院通报,佛山市检察院所指控的6项事实中,有一项“土地行贿”指控不成立,其他五项指控均成立。近日,佛山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陆帜然收到判决书后,口头表示不上诉。

  土地买卖关系成立

  审理阶段,检方列举了陆帜然涉嫌犯罪的6项事实,犯罪金额达人民币2388354元及港币18万元。其中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黄某洪以土地行贿陆帜然”一项中,检方认为,1998年,时任高明市西安区区委书记的被告人陆帜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黄某洪取得西安区政府办公楼工程的承建资格,并在工程完工后帮助其收回工程款。为表示感谢,黄某洪将一块面积约为3.5亩的土地作价530354元送给陆帜然。

  对于此项指控,陆帜然在庭审中极力予以否认,他称自己所接受的黄某洪3.5亩土地是以每亩人民币15万元向黄某洪购买所得,已经付清全部土地款,不是受贿。

  在庭审时,黄某洪被传唤出庭作证,他不但当庭“翻供”,将自己此前在接受调查时的笔录全部推翻,还提供了账簿、汇款凭证以证实两人合建房屋的财务情况,另外,还提交了证实所争议地块附近土地价格的裁定书等证据,从而证明其与陆帜然之间就该争议地块形成的是买卖关系。他还称,自己其实一直在催陆帜然还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陆帜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证言以及相关证人证言,均证实黄某洪从未向陆帜然当面表示要将涉案的3.5亩土地送给陆帜然,起诉书关于黄某洪想送地给陆帜然的指控主要是依据证人陆某聪的转述。

  根据陆帜然在庭上的辩解、证人黄某洪出庭所做的证言及出示的证据,证实被告人陆帜然已于2006年陆、黄两家做建房结算时支付给黄某洪人民币30万元作为购地款,上述证据能够互相印证,足以认定陆、黄就该3.5亩土地最初系成立土地买卖关系而非收送土地关系。

  据此,佛山中院认定“土地行贿”指控证据不足。

  被告人情形不符合自首

  对于检方指控的其余五项犯罪事实,法院均予以确认。

  经法院查明,1998年至2004年,被告人陆帜然在担任高明西安区委书记、荷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索取及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858000元及港币18万元。

  据悉,贿赂款包括1999年至2002年,陆帜然帮区某华承接了荷城区成人教育学校和荷城区沛明小学的教学楼工程,区某华行贿人民币78000元。

  2002年,陆帜然帮钟某生收回荷城区相关水利工程的工程款,后向钟某生索要人民币100万元,后钟某生再送给陆帜然港币8万元。

  2002年,因为承接了荷城中学运动场工程,区某祯送给陆帜然人民币22万元。

  2003年,陆帜然帮助荷城农村信用合作社收回贷款,信用合作社主任林某尧和副主任苏某韬共同送给陆帜然港币10万元。

  2003年至2004年,时任荷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的陆帜然帮助钟某文承接了高明区石岐小学、泽英小学和高明区第三小学的教学楼工程并帮助其回收工程款,钟某文多次送给陆帜然共人民币36万元,又以少收工程款的方式送去人民币20万元。

  另外,陆帜然的辩护律师提出陆有自首情节。然而,法院认为,案发前市纪委已经掌握被告人陆帜然收受区某等人贿赂的线索,其情形不符合自首。

  综合考虑陆帜然在案件部分犯罪事实中具有索贿情节以及归案后如实供述及退出全部赃款的情节,佛山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陆帜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回顾

  从“鱼花佬”到正处级官员

  网帖称其“身家过亿”

  原任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佛山市人大代表的陆帜然,因去年2月份的一则网帖彻底“火”了。网帖称陆帜然居住在一栋占地4亩的6层别墅中,其身家估计有1亿元,“房爷”和“身家上亿官员”一下成了他的“代名词”。网帖引起关注后,当地纪委随即介入调查,去年3月19日,佛山市纪委在其官方网站正式对外发布,陆帜然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今年1月20日和2月28日,佛山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开资料显示,上世纪80年代初,陆炽然与兄弟合伙承包了200亩鱼塘,被称为“鱼花佬”。1994年,陆帜然开始其从政生涯。他曾出任高明区委常委、荷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0年升为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完成了从副处级官员到正处级官员的转换。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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