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济南中铁逸都国际业主遭遇“被交房”

2014年05月29日 14:35 来源:大众网 参与互动(0)

  5月26日,中铁逸都国际业主向大众网反映,开发商正在交房,但却没有拿到《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业主质疑开发商为拒付延期交房违约金无证交房。律师表示,业主可拒绝收房,并向建委投诉。

  业主告诉记者,自己在去年购买了中铁逸都国际一期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从5月22日起,开发商开始通知业主交房,然而当业主们满心欢喜的前去收房的时候,却发现了问题。

  “有不少业主已经签合同交房了,但是开发商并没有出具《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业主刘女士说,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没有出具验收证明,而当业主询问时,开发商却给出了先后不同的两种答复。

  “开始时拿出其他证明冒充综合验收证明,我们从网上查到根本是两回事。再去问开发商,回复说还没有综合验收证明。”业主说,开发商至今没有拿到《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或《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但大部分业主却莫名其妙被开发商安排收房了。

  根据业主提供的录音,开发商承认现在尚无综合验收证明,最快要到7月份才能拿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5月底,开发商逾期要支付违约金,所以才会在没有验收证明的情况下,匆忙让业主签字收房。”有业主质疑,开发商急于交房或因不愿支付高额违约金。

  27日,记者致电中铁逸都国际销售部门,工作人员称交房事宜归物业和工程部门负责,销售对此并不知情。

  随后记者又多次拨打了销售部提供的物业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根据相关资料,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屋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须将取得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或《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作为房屋交付使用的约定条款。

  按照《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开发项目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凡未经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的项目,房屋登记部门不予受理,也即意味着无法办理房产证。

  有律师表示,开发商在没有验收证明的情况下交房,业主可拒绝收房并向建委投诉。

【编辑:孙建永】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