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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到期 租户却收不回保证金

2014年05月29日 16:0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德城区的多位爱家国际城商户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们所租的爱家国际城的商铺到期了,但之前交的3000元保证金却有去无回。

  据商户张女士介绍,2013年元旦,在武城做生意的她想把自家的服装生意做到德州,便在铁西商贸大道的爱家国际城三楼租了一个店铺。签订了合同后,招商中心的工作人员要求张女士支付3000元的保证金,并开了收据,保证商铺租赁到期后将保证金退回。

  “起初生意还可以,但是好景不长,没过几个月,店里的生意就走下坡路了。”张女士说,到后来里面有些店铺就撤了,到最后合同期满了之后,就把我们强行赶出来了,好像说是要重新改造,“即便是不被赶出来,我也不想再续租了,只想要回3000元保证金。”

  记者了解到,这期间有多位商户共同找到过爱家国际城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不退保证金的理由是,当初签合同的开发商已经走了,爱家国际城现已经易主。“上次去的时候有一个人说,你跟谁签的合同你就去找谁要钱。”商户陈先生说。

  28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爱家国际城的物业工作人员,“这些商铺是爱家国际城招商部招进来的,但他们早就走了,我们只是负责物业。有没有交接我们也不是很清楚。”

  爱家国际城物业经理称:“根据合同,商户没多长时间就不开门了,这种情况是不退保证金的。”记者了解到,在合同中,确实写着有三种情况不退保证金。其中有一条是“保证商铺内商品铺货丰满,否则不退保证金”。但张女士并不承认自己违约,坚持说自己一直到最后都在营业。

  记者咨询了天衢律师事务所,张律师称:“根据合同,这已经产生了认定事实争议问题,需要双方举证。证明自己一直营业到店铺到期,商户可以拿出缴纳水电气暖的证据,或者邻居的证明等。出租人也要拿出商户违约的证据。”

  (记者 贺莹莹)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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