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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某区购房落户要出示"上环证" 购房者傻了眼

2014年06月25日 11:3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买了新房准备落户,却被居委会和计生办要求先出示上环证,仲恺区陈江街道的潘先生感到非常疑惑:未听说过落户要上环证,而自己偏偏就卡在这张证上。

  潘先生今年33岁,山东人,在仲恺区一家公司工作了5年。2012年,他在该区陈江街道购买了一套房子。由于潘先生的户口在山东,妻子和儿子的户口在江西,考虑到孩子渐渐长大,为方便以后孩子入学,他打算把全家人的户口都迁到陈江。今年6月,他在当地居委会咨询落户事宜,工作人员告知,必须有上环证才能落户,否则不能开证明办理落户。随后,他又到陈江计生办了解,工作人员说,需其妻子在节育时首选上环,或有医院证明其不适合上环。

  潘先生认为,首选并不是非选不可,节育措施很多,不一定非要上环。潘先生说,其妻子在2008年上过环,后来身体出血,还掉过环,就没再采取这种措施,但早已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仲恺区计生办主任周文雄说,上环和落户并不挂钩,办理落户时要出示的材料之一是《计划生育证明》,而不是上环证。但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一孩的情况女方首选上环,二孩则一方首选结扎。

  仲恺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表示,办理购房落户时只需身份证、户口本和《购房合同》等材料以及《计划生育证明》,并不需要上环证。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刘光明宝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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