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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别再为“大拆大建”错误涂脂抹粉

2014年06月25日 11:4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据6月2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云南省河口县3年前投2.7亿元建成的文化长廊近日花3亿多拆除一事引起高度关注,舆论质疑这一建一拆之间纳税人近6亿元就打了水漂。21日,河口县人民政府发言人、河口县住建局副局长刘建雄就此事回应称,这种说法是误会,财政资金并未被浪费。“全国各地多少工厂被关闭、高炉被炸掉,你说这是‘浪费’吗?但这是优化产业结构、经济转型所必须的。”刘建雄举例反驳舆论质疑,并表示这并非折腾,一建一拆之间,反映的是中国在城镇化理念上新的转型和进步,是一场“观念之战”。

  云南省河口县2011年2月完工的“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项目,总投资额2 .7亿元。3年后的2014年5月,该项目却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要3亿元左右,高于它的建设费用。河口县人民政府发言人、河口县住建局副局长刘建雄就此事作出的上述回应,也算积极面对舆情,披露政府信息的举动。

  但是,如此回应很难消除公众的质疑。诚然,回应虽然解释了“当初建的2.7亿元是招商引资,并没有动用财政资金,也就是纳税人的钱”,但其“现在政府从开发商那里赎回来,是等价值的市场交易”,令人疑窦满满。

  的确,“政府必须通过赎买,这是依法办事,政府没有道理不给予开发商相应的赔偿就收回公用”。但是,拆迁和补偿费用预算大约为3亿元,除省、州两级拨款外,河口县大约要承担两亿元的负担,这笔费用,比河口县2013年地方财政总收入还要多2000万元!这样的“赎回”是否划算,百姓同意吗?

  据媒体披露,当初河口县文化长廊项目曾遭多名当地官员反对,但在“当地主要领导”力主下、“经过政府特批”排难而上。如今,这个需斥巨资上马的市政公共工程的决策民主、科学吗?是不是在“重蹈覆辙”?

  当前,推进城镇化成为越来越多地方的中心工作,遗憾的是,许多盲目仓促上马的大拆大建项目,成为了城镇化幌子下的另类之长官工程、政绩工程。在城镇化的“大呼隆”效应下,不少地方会推出一批呼应的项目,且冠之以城镇化的名目,这样,大拆大建似乎就名正言顺了。于是,“鬼城”、“空城”频现,民怨加剧。河口县人民政府发言人之“一建一拆之间,反映的是中国在城镇化理念上新的转型和进步”,很有偷换概念的味道,至于“优化产业结构、经济转型”云云,更是牵强附会。

  笔者以为,城镇化绝不能成为肆意浪费,大拆大建的幌子。一些官员潜意识里“大拆大建就是城镇化”的误区,是对城镇化十分可怕的误读!面对城镇化下一些地方的冲动,更加期盼决策法治化的到位和实现,使公共财政真正能用在民生福祉的“刀刃”上。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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