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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坏了供暖费无法退? 业主:责任在供热公司不退不合理

2014年06月25日 15:5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23日,家住金都花园小区的业主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家2010年安装上了热力计量表,近两年每次供暖结束后都可以退一部分供暖费。可就在近几日,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到他们小区办理2013年冬天供暖费退还事宜时,却告诉他他家的热力计量器坏了,只能按照面积向他收费,供暖费一点也不能退给他。王先生认为,供暖前热力计量器已过检定期,损坏一事怨不得自己,是热力公司没有及时送检之过,因为这个原因就让自己承担全部供暖费实在说不过去。
    退余额时,发现表根本没跑字
  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家在2010年安装上热力计量器,安装上第一年没使用,从2011年冬天供暖开始使用。据热力公司说,供暖费收取采用多退少不补政策。2011年冬天采暖期开始前,安装了计量器的业主先按照住宅面积一次性交费。采暖期结束后清算,当供热计量的热费低于按住宅面积收费的金额时,用户多交的热费由供热公司返还。当供热计量的热费高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的金额时,则按住宅计算的热费收取。
  “我家用热比较在意,供热阀门开得较小,厕所里因为堆放着杂物,阀门都关了。”王先生说,2011年供暖结束后,热力公司根据热力计量器上的跑字情况退给他700多元钱。2012年冬天供暖结束后,热力公司又退给他供暖费1200多元钱,退回来钱不给现金,而是贴到全部第二年的供暖费中。
  “前不久小区贴出通知,说要退还上一季的供暖费。”王先生说,22日早上,他来到小区物业的换热站,办理退费事宜,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他家的热力计量表坏了,表上的数字供暖前后根本没有变化,一个字也没跑,既然表坏了,那就按照市物价局的文件来办,按面积数全额缴纳供暖费,不能退钱。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单元里一共有三户安装了计量表,前两年两外两户退的费用都比他少,今年那两户分别退了1200多元和1400多元,如果他家的表没坏,退的供暖费应该也在一千元以上。如今表一坏,这笔钱就等于白白扔了。
   供暖之前,计量表已过检定期
  “如果计量表是安装在我家里,因为我的原因坏了,不退我钱也认了,可是责任根本不在我。”王先生说,当初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安装计量器时什么都没说,怎么保修、如何维护都没告诉业主,安装完毕后他们就在箱子外面锁了一把锁,随后拿走了钥匙,这几年王先生和家人根本没再见过计量表。
  22日上午,王先生得知表坏了以后,叫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打开了箱子,发现上面的数字和去年果然一样,而计量表上面一个“山东质量技术监督的标签”引起了他的注意。标签上写明,检定机构为潍坊市计量测试所,有效期至:2013年10月7日。也就是说,在去年冬天供暖开始前,这个计量器的检定已经过了有效期。“供暖前或者供暖期间,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果能入户检查一下表的运行状况,也不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王先生认为,如今计量表坏了,是因为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维护不到位,没有在供暖期间进行检查,责任并不在自己,更不能因此就按照面积收取供暖费,而是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退还给余额。
  王先生就此问题拨通了小区换热站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称,计量表是怎么坏的、是否在供暖前就已经过了检定期、表坏的责任究竟在于谁等等问题,她只能向领导汇报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协调。
   计量单位:过期前应及时送检,谁来送没规定
  在王先生单元门前,记者看到了一张栋海热力有限公司贴出的通知单,上面写明:小区2013——2014采暖季供热计量数据经各位用户确认无误后,可现场签字将剩余金额转入下一采暖季。在上一采暖季中,有少量用户计量表出现故障,公司将联系表厂对故障表进行替换。根据《关于潍坊市中心城区两部制供热试行价格的通知》对供热费用结算的规定,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等非人为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面积结算热费。
  记者就计量表检定“过期”一事咨询了潍坊市计量测试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这种计量表的检定有效日期是三年,在过期以前,就应该将此表拆下来送到测试所里重新检定。至于应该由热力公司还是业主送来检定,应该由双方协商。
  随后,记者就王先生的遭遇对热力公司进行了采访。栋海热力公司运营部王经理向记者解释,目前公司正在统计计量表有问题的用户,统计结束后将如何处理还有待商定。“按照物价局的文件应该是按照面积收费的。”王经理说,这个处理办法是初步想法,最终如何处理还没确定下来。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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