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搬迁办科员公款消费 吃喝玩乐花掉12万余元
2014年07月16日 13:12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下半年,洋浦经济开发区搬迁办主任科员陈学文在洋浦太平居委会海踢村负责搬迁安置工作期间,以开展工作为由,频繁安排海踢村村干部等采取赊账的方式吃喝、唱歌及购买烟酒,共计消费12万余元。2012年7月4日,时任海踢村村民小组长吴某某从该村集体土地补偿款中支取12万余元交给陈学文,用于支出上述吃喝等费用。今年6月,洋浦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给予陈学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编辑:马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