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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别墅不转名疑似被骗 佛山类似案件多达十几起

2014年07月24日 15:5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2010年11月,孟先生在顺德北滘买了一栋别墅。但苦于没有太多流动资金,于是先支付给该别墅业主黎某1万元订金。

  到了2011年4月,“限购令”出台,孟先生无法在佛山取得购房资格。在咨询了房产经纪人后,对方表示有办法可以规避限购政策:暂时不转让别墅产权人的名字,而与产权人签订转让房屋协议,并到公证处公证,限购政策一旦松绑,再转让别墅产权。

  随后,孟先生与黎某签订了相关协议,并付款295万人民币。双方到广州市番禺公证处办理了该别墅的《委托书》,黎某将别墅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权利全部交由孟先生行使。

  本以为别墅自此就是自己的了,但几个月后一个陌生人的到访让孟先生倒吸一口凉气。该人称,别墅业主黎某欠其30万元,且黎某除了该别墅外没有任何偿还资产,所以孟先生必须代黎某偿还30万元,否则就会到法院起诉。

  孟先生这时才发现,别墅业主黎某竟然是一位农村户口的无业游民,并且因为车祸已经身亡。至此,孟先生感到自己掉进了一个陷阱里。目前,他正通过法律途径希望讨回公道。

  类似案件竟多达十几起

  那么孟先生的遭遇是个案吗?记者走访了解发现,佛山类似的案件竟然多达十几宗,其中仅仅在孟先生购买别墅所在的别墅区就有6宗类似案例。它们都有着如出一辙的套路:为规避限购,不转户主名字,签订转让协议并公证,代还银行贷款,遭遇讨债,不还债就拍卖别墅。6宗案件涉及别墅的原产权人,全部都是无业人士。

  这其中一位受害者霍女士(化名)在遭遇讨债后选择了和对方对簿公堂。目前官司还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

  更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孟先生和霍女士别墅原产权人均欠款于同一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人员。而涉及该公司的纠纷案件,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已裁判的案件高达15起,而且都是今年裁判的新案。

  顺德区司法界人士接受采访时认为,这不排除是一种涉及避开限购令的新型骗局。(记者 郑诚)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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