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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内新建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小于1.0

2014年07月25日 14:4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本市今天上午发布《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版)》,对全市范围以及四类功能区制定了详细的目录。

  其中,全市禁止或限制建材、造纸、纺织等一般制造业,四类功能区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措施,如核心区东、西城区严格禁止制造业、建筑业、批发业,禁止新建和扩建高等学校、大型医院,严格限制酒店、写字楼、展览馆等大型公建。

  禁限新增产业目录内容(摘录)

  全市范围

  制造业:禁止新建和扩建酒类、饮料类及烟草类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电车、摩托车、自行车制造。

  零售业:禁止新建和扩建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区域性)。

  饮食: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

  房地产:禁止新建容积率小于1.0的住宅项目(文保区、风景名胜区风貌保护除外)。

  教育:不再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办学规模,不再新设立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再新增占地面积;不再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不再新设立普通高等学校。

  文体及娱乐业:禁止投资建设高尔夫球场。

  首都功能核心区

  (东城、西城)

  ■禁止新建和扩建批发市场;

  ■禁止新设立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业设施;

  ■高等教育不再校内扩建。

  城市功能拓展区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

  ■东、西、北四环路和南三环路以内,禁止新设计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业设施;

  ■东、西、北五环路和南四环路以内,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高端产业功能区除外),禁止新建展览类设施;

  ■五环路以内,不再批准建立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不再增加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床位总量。

  城市发展新区

  (通州、顺义、大兴、昌平、房山五个区和亦庄开发区)

  ■禁止新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生态涵养发展区

  (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五个区县)

  ■禁止新建和扩建制造业,中关村分园区除外;

  ■禁止新建和扩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如何执行

  1

  企业自查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对照《目录》进行自查。

  2

  政府把关

  市、区两级相关项目审批和企业注册登记等主管部门在执行办理程序时,须依据《目录》先予审查。

  目标 从源头限制“三高”产业

  近年来,本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但是不断发展的北京又面临着人口过多、交通拥堵、水资源短缺、大气污染形势严峻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城市功能过多,经济体系“大而全”,部分行业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加剧了人口资源环境矛盾。

  目前本市部分产业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四类功能区发展要求不一致,必须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从控制产业增量入手,通过改革创新,用《目录》管理等手段,从源头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进行限制,对过度集中的功能进行疏解。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此次发布的目录,不涉及现有存量产业,存量产业调整将按全市统一部署,从就地淘汰、转移疏解、技改升级三个方向稳妥有序推进。

  依据 按各功能区定位制目录

  据了解,《目录》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等10个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今年3月份《目录》形成初稿后,数次召开部门、区县专题研讨会,广泛征求了专家、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5月底,市人大、市政协分别召开了专题征求意见会和专题协商会,100余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了《目录》讨论。

  在反复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把看得准、有共识的行业列入了《目录》。其中既包括全市都要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如建材、造纸、纺织等一般制造业,燃煤发电,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等,也包括在四类功能区各自要限制的功能和产业,如核心区(东城区、西城区),在执行全市性管理措施的基础上,要严格禁止制造业、建筑业、批发业,禁止新建和扩建高等学校、大型医院,严格限制酒店、写字楼、展览馆等大型公建。

  内容 禁止限制不搞“一刀切”

  《目录》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编制,这个标准涵盖了国民经济20个门类、96个大类、432个行业中类、1094个小类,分类科学、细致。

  由于新上建设项目和新设立企业种类繁多、数量很大,既要切实把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新增产业控制住,又要更加符合区县的实际,适应形势变化,因此,《目录》突出强调了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差异化原则。

  《目录》管理措施分禁止性、限制性两类。禁止性是指该行业不允许新增投资项目或新设立市场主体,主要是一些明显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行业;限制性是指对一些行业做出区域限制、规模限制和产业环节、工艺及产品限制,主要考虑从本市现阶段发展实际出发,有区别地加以限制。

  北京全市分为四类功能区域(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在资源禀赋、功能定位、发展基础等方面各不相同。《目录》把管理措施分为全市和四类功能区域两个层面,全市层面的管理措施须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执行;四类功能区域层面的管理措施是指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基础上,增加的差异化管理措施。

  机制

  目录将会适时修订

  据介绍,为确保《目录》得到有效执行和动态更新,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建立《目录》管理联席会议机制。

  通过这一机制,把《目录》的执行、解释、修订等工作统筹起来,完善《目录》各项工作细则和相关配套措施,真正把《目录》执行落到实处。

  《目录》是针对新增产业的调控措施,具体来说,在《目录》的执行上,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对照《目录》进行自查;市、区两级相关项目审批和企业注册登记等主管部门在执行办理程序时,须依据《目录》先予审查。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录》又是本市加强产业调控的创新举措,是北京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的第一步,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因此,《目录》内容也会动态修订。这次即将出台的《目录》为2014年版,今后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发展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追问

  谁来监督目录执行

  目录公布后,谁来监督目录的执行呢?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目录涉及的产业类型比较多,涉及到的部门也多。在每项具体的管理措施规定后面都有主管委办局名单,这些委办局具体负责该项产业规定。

  此次《目录》发布后,涉及《目录》的10个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安排专人负责接受社会咨询。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认为,制定出台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不是限制发展,而是为了更好、更科学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目录》将严格控制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新增产业,为高精尖产业腾出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发展机遇,积蓄新的发展动力,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打下坚实基础,也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留出更多空间。通过《目录》,可以引导社会资源更多投向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记者 贾中山)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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