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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改执业准入为水平评价

2014年08月19日 07:09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 袁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发布,房地产经纪人等5项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改为水平评价类。

  人社部表示,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将取消的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这5项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

  据介绍,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取消后,国家将结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新的人才评价制度,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工程系列质量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取消后,国家将统筹研究完善企业法律顾问人员的评价办法,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企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人保部表示,今后,凡新设国家职业资格,须上报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规划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各地区负责取消本地区自行设置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人保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到的职业资格项目调整、政策衔接、考试日期、报名交费等具体事宜,另行提出具体过渡办法。

【编辑:张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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