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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喷杀蚊虫不知会 住户疑是火灾夺路逃

2014年09月11日 09:4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10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住在古镇镇乐丰花园2期2幢8楼的赵先生准备下楼上班,发现电梯故障无法运行,于是他选择走楼梯。走到6楼时发现有烟雾,走到5楼时,烟雾非常大,已完全阻挡视线,无法看清阶梯。他的第一反应是“着火了”,立即往回走,并报警。9时53分古镇消防中队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发现,并不是火灾,是正在扑杀蚊虫喷射的烟雾进入建筑物楼道所致。

  为预防登革热疾病的发生,近日来,中山大部分镇区对下水道、阴暗潮湿角落等场所喷杀药剂。喷杀过程中产生大量白色烟雾,由于未事先告知,有市民以为火灾并报警。住在古镇乐丰花园的赵先生就遇到这种情况。

  据赵先生介绍,当时他发现浓烟后赶紧往回走,并关闭5至8楼楼梯间的防火门。上到8楼,他立即拍打邻居的门,“发生火灾了,赶快准备好湿毛巾”,之后退回家中准备好水,并拨打电话报警。

  古镇消防中队出动包括云梯消防车在内的3台消防车赶到现场,发现2幢一楼通道全部充满白色雾烟,但烟雾却没有烧焦或刺鼻的气味,而是一股药味。消防官兵佩戴空气呼吸器,手拿电筒和灭火器从安全通道逐层楼排查,发现并没有火情。经与物管确定,是喷射蚊虫的白色烟雾进入楼道,物业未提前告知业主所产生的误会。

  古镇消防中队余姓指挥员表示,赵先生的做法是正确的。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逃生时不能乘坐电梯,要通过疏散楼梯进行逃生。物业部门要加强对防火门的巡查力度,要保持常闭状态。注意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第一时间将火扑灭,将损失降到最低。他同时提醒,在开展喷杀蚊虫时,要提前一至两天告知业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记者/覃素玲 通讯员/董润平)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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