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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降低小区业委会成立门槛

2014年10月08日 10:12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该市专门下文要求各区督促成立小区业委会,2014年内住宅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和成立业主委员会率达到70%。

  据介绍,当前,武汉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组建率低,具体数据尚未统计。市政府要求各区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的数量、规模(面积、户数等)、实施物业管理情况、业主入住情况、业主委员会组建状态以及期满未换届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细,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每个住宅小区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整体推进方案。

  目前,《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降低了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成立的门槛——“房屋交付使用面积达到50%”或“交付使用满两年的,交付使用面积达20%”,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就可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申请手续复杂,业主人数达不到等阻碍。

  武汉市政府要求,2014年内住宅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和成立业主委员会率达到70%。年底,将对各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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