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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积金新政能否多尝试管理创新?

2014年10月14日 09:5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公积金新政的条款内容与全国范围内数以万亿计的公积金闲置的现状并不协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9月,全国实际缴纳公积金职工1.06亿人,缴存总额6.47万亿元,缴存余额3.27万亿元,即全国公积金的使用率约为50%。全国有一半的公积金处于闲置状态,而广州却出台新政要限制人们使用公积金,为什么我们不能采取市场化的手段打通公积金供需的“任督二脉”,让广州公积金高效率的管理模式成为全国学习的楷模?

  随着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三届第三次会议的召开,万众期待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终于落地了。这次正式明确的住房公积金新政还是有不少亮点的:首先,进一步明确了“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贷款”的条款,我认为,既然社会上有不少声音认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福利,而且由于今年确定的公积金存贷比例已经达到80%,比75%的银行存贷比还要高,证明公积金的贷款需求非常殷切,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实施一定程度的配给,即坚持公积金一次贷款也是符合经济学原理的;

  其次,鉴于过去数月曾经出现月初秒杀公积金月度贷款余额的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方面申请追加27亿元的年度贷款额度,另一方面,又决定从今年11月中旬开始,实现按月按日分配额度,并由系统自动按照申请件录入时间轮候上报和审批,也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公积金申请人能够公平获得贷款的机会,其政策用意甚佳;

  再者,对公积金缴存年限做了修改。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说法,此项修改是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回笼,同时堵塞公积金受益人投机性地缴存半年或一年就有资格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漏洞。可见,这次广州市公积金新政亮点纷呈,公积金管理中心功不可没,值得一赞。

  当然,上述的公积金新政尽管亮点不少,可是依然无法解决公积金管理所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一,广州市公积金新政的条款内容与全国范围内数以万亿计的公积金闲置的现状并不协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9月,全国实际缴纳公积金职工1.06亿人,缴存总额6.47万亿元,缴存余额3.27万亿元,即全国公积金的使用率约为50%。全国有一半的公积金处于闲置状态,而广州却出台新政要限制人们使用公积金,为什么我们不能采取市场化的手段打通公积金供需的“任督二脉”,让广州公积金高效率的管理模式成为全国学习的楷模?

  十八届三中全会既然全力推动政府管理制度创新,我想如果广州市能够在公积金管理机制上实现创新,并在全国范围内先行先试,正好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广州对全国的贡献。具体而言,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应满足于就广州论广州式的公积金新政,而是应该积极争取住建部、人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多个部委的支持,在组建住宅银行方面作出努力和尝试,这对于创新广州的公积金管理模式意义深远。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通过组建住宅银行打通公积金的供需通道,广州市就不必坚持公积金的一次贷款了,从而也顺应了此前征求意见时有45.94%的反馈称反对限制公积金二次贷款的民意,何乐而不为呢?

  二,目前广州市的公积金贷款的使用者是否真正属于政府尽千方百计甚至不惜动用新政也要保护和关爱的对象?毋庸讳言,公积金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保障中低收入职工的基本住房需要,然而,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的说法,2013年广州市按揭购房的人群中,有42%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可是这些人当中有多少是属于政府心目中的中低收入职工呢?难道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的42%的按揭购房人士都属于首次置业人士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公积金新政是否真的如市政府所言那样体现了公平原则?

  三,公积金新政的一大目标是把公积金的可贷款额度与职工缴存余额挂钩,鼓励职工多缴多贷,避免投机性缴存,甚至鼓励目前大部分公积金的缴存人尽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来解决自身的住房问题。我真心相信公积金新政是出于良好的意愿,然而,政府要注意有时候会好心办了坏事:姑且勿论在一次贷款的政策背景下公积金的缴纳人可能无法真正做到多缴多贷,而购买住房毕竟不是去菜市场买青菜,这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毕生最重要的投资决定之一,而要做出购房决定,在很大程度上与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能力、分期支付房款能力以及对房地产市场的前景、房地产税何时推出以及怎样征收乃至未来经济走势有关,而与是否可以得到公积金贷款关联度应该不会太高。设想一下,如果一个家庭为了争取公积金贷款的“福利”,罔顾自身的经济能力而贸然做出购房决定,对这个家庭而言是祸还是福呢?

  一个城市要推出公积金新政固然不容易,但是更重要的是应该从更宽广的视野去审视我国公积金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及其创新问题。

  林 江(作者是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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