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群租房”清查 两个多月揪出1.6万套

2014年10月15日 15:1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工作人员对天河区沙河街某“群租房”清拆整治,共拆除床位10张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张林 通讯员 来穗宣

  今年4月23日,本报曾报道这样一个案例:在广州一栋出租房里,4个房间住了20人(见右图)。“房中房”、“床租房”、“时租日租房”、“胶囊公寓”、“太空舱”……这类“群租房”,广州有多少?

  前日,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来穗局”)通报称,经过两个多月的自摸自纠,广州共摸查“群租房”逾1.6万套,其中“时租日租房”占到八成以上。

  番禺“群租房”占大半

  市来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群租房”在广州有蔓延之势,并以“房中房”、“床租房”、“时租日租房”、“胶囊公寓”、“太空舱”等形式存在,主要分布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等中心城区的专业批发市场、医院、大学、商贸圈、餐饮、写字楼周边以及高档商住小区、人口较为密集的城中村内。

  今年8月开始,广州各区、县级市对“群租房”展开排查摸底。截至目前,全市共摸查“群租房”逾1.6万套,其中八成以上为时租日租房。人均居住面积少于5平方米的967套,“房中房”660套,设置住人阁楼和3层以上床位的323套,改变使用功能的168套,混合型的553套。

  在本次行动中,天河区共开展“群租房”排查摸底专项行动327次,出动人员7000多人次,自行关停26套,拘留18人。番禺区利用智能巡查手机,加强对“群租房”的巡查督改,全区共摸查出8972套“群租房”,目前发出整改通知书2.7万份,告知职能部门2.2万宗,其中555套群租房实现了自行整改,258套进行了集中整治。萝岗区8月份摸查2287套“群租房”。

  严重违法的予以拆除

  市来穗局坦承,由于“群租房”市场有需求,屋主利益空间大,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程序漫长复杂等原因,“群租房”整治是一项难度大、长期性的工作,下一步任务将更加艰巨。因此,要着眼建立长效机制,不能光靠突击或集中整治的方式,需要采取“组合拳”的措施,疏堵结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此,市来穗局将引导做好自纠自拆工作。在继续发现和摸查底数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群租房”屋主或“二房东”的宣传教育工作,劝导其按照“群租房”整治标准自行纠正,自行整改,“只要符合消防要求、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按规定有专人管理、安装流动人口自助申报平台、做好租客登记的,可以营业。”市来穗局表示。

  同时,对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拒不自行整改的“群租房”,启动有关法律程序,坚决进行处罚拆除。

  据介绍,本次“群租房”整治时间为期半年:2014年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8月为调查摸底阶段,9月为自行整改阶段,10月至11月为集中整治阶段,12月为督查总结阶段。

  五类型“群租房”

  ■按独立居住空间(不含阳台、厨房、卫生间和储物室)计算,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出租屋

  ■将住房分割、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的出租屋

  ■将原始设计为阳台、厨房、卫生间和储物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居住的出租屋

  ■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时租日租出租屋

  ■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3层以上床位的出租屋

  四部门合治“群租房”

  ■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主责部门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违规改建为“房中房”的,主责部门为国土房管部门

  ■改变使用功能的,主责部门为规划部门

  ■时租日租的,主责部门为公安部门

  ■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主责部门为公安部门

【编辑:孙建永】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