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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新政落地济南 连缴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2014年11月05日 13:3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日前,新华房产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公积金新政落地济南,从11与5日起,在济南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异地(包括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济南购买自住住房的,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也可在济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

  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时隔近1月,公积金新政落地济南。据了解,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新政主要对缴存时间及异地互认业务做出了调整。

  缴存时间缩短 连缴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按照之前的政策,在济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则规定借款人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在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异地互认 省外缴存在济亦可申请贷款

  2008年,济南就已开办了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规定只要在省内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济南购买自住住房的,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就可在济南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此次推出的新规将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由全省推至全国范围,凡济南市户籍人口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证明,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此外,济南将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即:借款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建筑面积在90(含)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为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三套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及家庭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仍为50万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率已超过85%,为保证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安全,济南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仍为50万元。(记者 王虔)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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