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广州:业主盼单位或居委协调高低层矛盾(2)

2014年11月26日 17:14 来源:新快报 参与互动(0)

  这个过程长达一年多,在收集齐2/3的业主签名同意后,二、三楼仍然有几户人以影响通风采光为由反对,两夫妇就与其他业主轮番上门找这些人协商。“虽然我们参与人数已经过了2/3了,但还是不希望有人反对而造成矛盾,大家不开心。做这个工作一定要有耐心、不怕人骂,要充分尊重每个人的利益。”

  “我们说服他们同意的招数是给他们一些利益上的好处,比如我们提出为他们免费翻新楼梯间的过道,提出三楼可以不出钱,免费坐电梯,结果他们就同意了。二楼的人我们也通过他们的朋友、街道、物管找他们谈,最后他们也同意了。”

  希望业主成立联合委员会

  讨论加装电梯

  “其实《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已经促成了大批居民楼成功加装电梯,我们需要业主能够就这件事成立联合委员会,形成讨论、辩论、甚至争论的气氛。更多的谈判、讨论会促成更多的人同意,也可能激发更多更积极的社区合作。”一位关注旧楼加装电梯的规划专家指出,“其实加装电梯协调矛盾的本质是在考验社区的自组织与自治能力,而不仅仅是政府制定法规、外部管理的事情。”

  他感叹:“前不久‘羊城论坛’上意见分歧的市民为加装电梯讨论,最后变成争吵,就说明目前市民理性协商、相互博弈谈判的能力尚待提高。”

  “3年前由于没有协调好,没建成电梯;今年修改方案后准备再申请,这次希望学校能帮忙协调。”华南理工大学某住宅楼9楼业主周女士一直盼望有个协商平台让高低层业主坐下谈一谈。

  不少业主提出,加装电梯的旧楼多是单位福利分房,建议原单位介入协调;也有业主希望在协商阶段,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能帮助协调意见。

  这位专家认为:“社会协调毕竟是有限度的,需要政府更有力的立法来促进协调工作,尤其是在程序上搭建好协商平台,引入街道办居委甚至原房改售房单位调解。”

  华南理工大学城市规划系主任王世福表示;“目前对加装电梯的问题及对策还处于研究与建议阶段,还需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补偿不一定非得用钱解决

  协调高低层矛盾是否需要适当补偿,是否钱能解决问题?新快报记者调查中发现,有不少参与加装的业主都尝试用补偿来说服反对者同意,但也有超过一半反对现有加装方案的业主坚决不接受补偿;也有一些反对者提出60万元的高价试图让加装者放弃。

  “我又不是在乎那点钱,我也不想换地方住,但你不能只为了你们的利益牺牲我的利益啊,我只是希望他们不要建在南面。”一位低层反对者坦言。

  天河区石牌街某社区居委会严主任根据多年协调经验,总结道:“不少调解成功的例子都是用钱解决,但用钱也是要有度、合理。”

  华农电梯建设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杜校松认为:“补偿不一定非得用钱解决。比如可让低层住户免费使用电梯。我不赞成政府出台统一补偿方案,这个问题不能一刀切。”

  暨南大学许医生则提议:“对于补偿,应有一个客观的评估机构和评估标准。包括对受影响住户的通风采光的受损程度进行客观判定;此外,很多加装电梯的业主都不是为了卖房子升值,不能用中介拍卖的价格来体现它的价值,需要一个客观评估。”

  华南理工大学城市规划系王世福教授则认为:“是否不需要用钱、或仅仅以赔钱来解决?与顶层需要加电梯一样,一层二层总有各方面不如意的地方,需要通过某种改善获得更幸福的生活,如果顶层的人来满足他的这种需要,不一定是钱,而达成一种互惠型交换。如果让1/3的人能在这个社区中获得某种幸福感、自豪感的增加,他可能就会同意加装。这才是邻里社区最高的境界。”  ■策划统筹:何姗

  ■采写:新快报记者 莫冠婷 何姗 摄影 孙毅 毕志毅

【编辑:孙建永】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