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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从事"二房东"业务被罚 名下签约房达百余套

2014年11月27日 17:49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浦东新区建交委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开出今年“群租”整治以来的首张大罚单。接到首张大罚单的这家企业,从事“二房东”业务,公司规模较大,在张江、川沙、合庆、唐镇等区域专业从事房屋分隔出租业务已达数年之久,名下签约承租、转租的房屋达百余套。“群租”行为被责令整改后,这家企业因逾期未整改被处以3万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张江是“群租”现象的集聚区,“群租”户排摸数几乎占据浦东新区的“半壁江山”,还存在着“群租”产业化的趋向,尤其是“二房东”抱团特点明显。这些从事“群租”产业的“二房东”主要来自山东、江苏、河南、福建等地,“群租”房主要集中在玉兰香苑、川杨新苑等小区。
  面对困局,张江镇主动出击,专门召集了一次“二房东”、“中介公司”见面会。受邀请的“二房东”、“中介”代表只有100多人,到场的却有300多人,把会场围得水泄不通,相关人员甚至“外溢”到会场外,政府大院都成了“分会场”。公安、房办、消防等部门对治理“群租”政策进行解读后,互动提问阶段顿时“炸窝”:“我没什么文化,现在钱已经投进去了,政府不能不管我!”……现场市、区、镇相关部门负责人耐心跟“二房东”解释,给出解决办法。
  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番沟通整改,很多“二房东”都经历了从不理解到理解,再到主动配合的过程。截至目前,全镇已经整治群租房2060套。
  但依然有二房东对整改不积极。据悉,此次行政处罚涉案的是位于张江镇中科路2195弄的一套房屋。该房屋为三室两厅,面积111.88平方米,当事人将客厅分隔成两个房间出租。新区建交委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当事人虽然表示愿意自行整改,但却未能按照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根据《办法》第32条的规定,浦东新区建交委对其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新区建交委相关人士表示,他们锁定从事“群租”业务的代表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将对群租二房东产生较大威慑力。日前当事人已缴纳了3万元罚款。(记者 王海燕 通讯员 黄静)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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