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口: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两成面积不达标

2014年12月01日 13:44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市164个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中,面积达标的只有28个,达不到总数的两成。《海口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将改变这一窘境,确保2020年全市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用房能够满足社区基本服务需求。

  在我市164个(不含桂林洋经济开发区12个)社区居委会中,其服务场所达到最低300平方米标准的社区居委会只有28个,仅占总数的17%。全市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需增加用房面积31417平方米。

  场所有限,许多便民服务不能展开

  “在社区想做居家养老服务,连个场所都没有。”在美兰区博爱街道三亚社区居委会,主任谢容芳对此一直耿耿于怀。她说,居委会办公场所只有160平方米,只达到标准面积的一半。由于场地小,居家养老、托幼等便民服务没办法开展,“目前只是进行志愿者上门服务”。

  与谢容芳一样,海口市绝大多数社区居委会干部都面临服务场地窄小的困境。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是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基础,是社区居民议事、解决社区矛盾、开展社区组织活动、服务居民的重要场所。谢容芳说,社区应设有道德讲堂、活动中心、文化室、健身室、电脑室等,以方便居民活动,因场地限制,许多服务老百姓的事不能开展,“没有阵地,再多的服务也无从谈起”。

  《办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按照每一百户不低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建设。总户数低于一千户的,建筑面积不少于三百平方米;总户数超过四千户的,建筑面积不超过一千二百平方米。

  一个街道7个场所都没达标

  令人欣喜的是,2014年10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后表决通过了《海口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办法》。2014年11月26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了该《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的政府责任和社会责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符史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法规的制定,将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动员、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确保2020年全市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用房能够满足社区基本服务需求,提高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街道7个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都没有达标。”美兰区博爱街道办主任吴至俊说,博爱街道地处老城区,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都存在窄小的现状。由于土地权属等种种历史原因,目前很难在原址上进行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改建、扩建。《办法》的公布施行,以立法推动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办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保障的原则,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定“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由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政府主导建设服务场所

  作为海口市连续三届市人大代表,谢容芳多次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建议,要求大力建设、改善我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得知《海口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办法》在本报公布并将施行,谢容芳深有感触地说,希望法规的施行有较强操作性,切实推动服务场所的建设,以便更好地为老百姓开展公益性服务。

  在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规划方面,《办法》要求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土地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管理、服务要求,编制本市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专项规划。“服务场所的困境,在老城区及新建区体现得尤其迫切。”林榕明表示,目前正在着手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专项规划前期工作。□本报记者 吴跃

【编辑:马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