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夫妻伪造离婚证买房 办房产证时被识破

2014年12月15日 14:20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2012年8月,刘某与陈某夫妻俩看中仓山区某楼盘两套单元房。因购房需要,两人决定先办理离婚,待各自买到房子后再复婚。两人提供各自照片和身份信息,找人办理“离婚”手续后,向开发商购买了两套房子。之后,两人又使用离婚材料分别向2个银行贷款。2014年9月,刘某持“离婚证”等材料向市房屋登记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被发现其离婚证等系伪造的。夫妻俩被移送公安机关。案例点睛>>>
《刑法》第280条第1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 者程仁山通讯员房登宣

【编辑:陆肖肖】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