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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商品楼“边建边倒”?

2014年12月22日 11:33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一栋正在建设施工的商品楼19日突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5名施工人员死亡,9人受伤。商品楼“边建边倒”,再度刺痛公众神经。一些“80后”“90后”的“楼脆脆”事件尚未淡忘,“00后”“10后”的商品楼就已成为严重质量事故的主角,“边建边倒”更是让人瞠目。面对这样的商品楼,70年产权的“法律诺言”看起来是那样遥不可及。

  倒塌的商品楼背后,隐藏的是房地产商贪图暴利疯狂压缩成本,是商业诚信的缺失,是监管缺乏的渎职甚至贪腐。善良的消费者觉得商品楼“高价格”自然应该享受到“高品质”。然而,一些建筑企业和施工企业等盲目追求高额利润,在利益驱使下偷工减料,无视质量安全。

  当倒塌楼房的尘嚣散尽,对倒塌背后可能暗藏的腐败、监管领域的渎职也应严肃曝光查处。媒体调查发现,光山县幸福花园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显示,开发商与建设单位是县住房和建设局为出资人的公司,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县住房和建设局领导干部。这些房子建造前的设计、会审,建造过程中的监督等环节是否都站得住脚,里面有没有猫腻,应该给业主、给公众一个说法。

  按照“海恩法则”定律,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上千起事故隐患。一起“边建边倒”案例背后,还有多少隐患楼房,人们不得而知。但商品房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安居乐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监管部门决不能等闲视之。要完善建筑质量终身责任追溯机制,对房屋质量问题零容忍,让那些“豆腐渣工程”受到法律的严惩。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时评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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