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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放开物业费、小区停车费价格 居民担心涨价

2015年01月06日 11:02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停车费是小区居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本报讯 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此次被列入“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之列。相关信息一出,引起市民普遍热议。尤其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是否会随着放开掀起涨价潮,受访业主对此普遍担忧。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仍执行原政府指导定价政策,放开政策正在研究。他表示,即便价格放开,政府仍会加强监管。

  记者 黄婷 实习生 眭惠千/文 记者 单正党/图

  现状

  物业费

  政府指导价

  涨价需备案

  据了解,2014年10月11日海南省物价局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出台的《海南省物价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普通住宅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省物价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普通住宅物业类型、服务内容及服务成本等情况,制定与物业服务等级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决定或由业主共同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商定具体收费标准。

  《办法》规定,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相应等级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确需突破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经成本监审、组织论证后,按优质优价原则核定。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备案制度,收费标准发生变更时,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规定,我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4个等级收费标准,每级分3个类别,其中最高级别一级高层,2. 0元/平方米·月,允许浮动幅度±20%,也就是说,目前,我省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最高不得高于2.4元/平方米·月。另外,最低级四级高层1.00元/平方米·月,多层带电梯,0.80元/平方米·月,多层0.50元/平方米·月。

  停车费

  具体收费标准

  由物价部门定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小区物业管理区的停车费也执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县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据悉,目前海口市关于各类车辆停车还是按照2012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海口市各类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来施行,通知明确规定海口城镇住宅区等配套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

  根据通知规定,海口市城镇住宅区、写字楼等配套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价为,12座以下或1吨以下的,露天停车场、简易停车棚、架空(地面)停车库以及地下停车场的临时位均为3元/次,过夜5元,而固定位则每月分别为90元、120元、180元、210元等。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多个小区。各小区的露天临时停车均为海南省物价局规定的3元/次,5元过夜,包月为90元,但关于地下停车的收费,各小区均有不同。耀江花园小区地下停车位260元/月(不包含60元车位管理费),滨江海岸小区为210元/月。置地花园小区地下停车位大部分被买下,仅剩少部分用于租用,价格为250元/月。

  业主担忧

  价格放开 物业公司乱涨价

  一旦价格放开,意味着海口最高2.4元/平方米·月的物管收费标准上限或许进入历史,停车费也不再有最低标准。对此,海口众多业主忧虑,价格放开导致普遍提价。

  “不需要到政府备案,就怕物业公司会随意涨价。”海口红城湖路国托公寓小区居民田女士表示,早上一看到相关新闻,她就开始担心。“一平米涨2毛钱,100平米就要20块钱,每个月就要多出20多元,一年要多交200多元。”田女士说,再加上停车费,一旦上涨,每年开支又要多好几百。

  海口市南海大道一小区居民林先生最担心停车费上涨。“小区的车位大多被开发商卖给业主了,临时停车位不多,车位本身就紧张,价格一旦放开,停车费肯定要涨。”林先生希望,价格放开后,业主能在定价上真正的发挥作用,而不是仅仅物业说了算。

  据悉,按发改委此次发文规定,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后,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应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但在海口,很多住宅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与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一样,面临着没有业委会监督约束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

  海口龙昆南路钟诚大厦小区业主姚女士表示,该小区并没有业主委员会。“很多业主常年住在省外,房子都是租出去的,根本不关心物业费的高低。”姚女士说,如果物业公司决定涨价,没有业主委员会,业主们又有很多不在当地,她担心会陷入物业擅自涨价的尴尬。

  但也有业主表示,有政府监管,并不担心物业公司会随便涨价。“物业服务价格放开也不一定是坏事,市场调节,优胜劣汰,业主也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海口汇宇金城小区的业主吴女士认为,“再说政府也肯定会进行监管的,所以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家住在海口市钟诚大厦的姚女士表示,价格放开,并不意味着物业想涨就涨,这需要跟业主共同商量,也是跟整个市场是相适应的。

  物业说法

  一旦放开 会适当调整价格

  记者调查发现,物业公司负责人对价格放开有期待也有担忧。多数负责人表示,一旦放开,会适当调整价格。

  “政府放开定价,不光对我们物业公司,对业主也是有好处的。”海口市红城湖路国托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处张主任表示,即便放开,物业公司也不能随便涨价,而是要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同时,根据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业主可以选择满意的物业公司,解聘不满意的公司。

  “10多年了,物价一直再涨,我们的物业费还是9毛一平米,没涨过。”张主任表示,管理人员的工资却已经翻番。他表示,一旦价格放开,或许会根据运营成本调整价格。

  多数受访物业公司表示,目前的运营成本太高,如果放开,还是希望物业费和停车费能涨一些。

  然而,部分物业公司对于价格放开表示了担忧。“没有政府部门的备案和批文,小区和业主委员会就价格没法达成一致,或者业主不承认我们的价格,以后的工作会更难做。”海口龙昆南路一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介绍。

  部门

  我省正研究

  相关政策

  据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上个月已经接到了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意见。目前,我省物价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正联合研究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的相关政策。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旦两项收费价格放开,政府将不再介入定价,而是把定价交给市场调节。对于部分业主担心放开后,价格会上涨,该负责人表示,适当的上涨无可避免,但是,市场是个无形的杠杆,因为竞争的存在和优胜劣汰的法则,涨价也会在业主能接受的范围。“放开后虽然不需要到政府部门备案,但是依然需要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签订合同,并明码标价。”该负责人表示,如果业主不满意,可以解聘物业,另外聘请其他物业。同时,政府依然会在监管环节发挥作用,比如对于未明码公示收费、价格欺诈、垄断收费等行为,有关部门将会严厉查处。

  按照发改委此次的规定,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后,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应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部分业主担心,自己所在的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价格放开后,物业会不会单方面制定价格标准。 “我省确实有一些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该负责人表示,价格放开,一定程度上能促进一些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协会

  建议聘请

  第三方机构

  评估收费标准

  海口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认为,物业管理收费虽然放开,但是,物管服务的定价不是物业公司一方说了算,而是要与业主委员会协调沟通,征得对方同意,并签订合同,物管公司需要实行菜单式服务,实行明码实价。“如果业主认为现在的收费高,甚至可以要求物业降低收费标准。”该负责人认为,放开后,业主其实掌握了一定的主动权。

  该负责人同时建议,如果业主对物业的收费产生质疑,可以聘请第三方的专业机构,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核算,根据服务评估收费标准。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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