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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广告玩字眼 一千一平方其实仅能享受一平

2015年01月14日 13:48 来源:南京晨报  参与互动()

  昨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2014年全省共受理价格举报和咨询21793件,实施经济制裁581.57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392万元,没收2.99万元,罚款186.58万元。

  停车收费投诉居高不下

  据了解,全省共受理停车收费咨询和举报4743件,同比上升10.46%,占受理总量的21.76%,为投诉之首。

  省物价局曝光去年7月,无锡市乐迪乐娱乐有限公司擅自将承包经营的百仕达投资有限公司内部停车场转为对外经营收费,收费公示牌内容称:“本停车场价格管理形式为‘政府定价’,还有模有样地配上虚假的无锡市物价局的落款。而事实上,依据《无锡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的停车场(库)都是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样的行为就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无锡市新区物价管理办公室依据上述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0元的罚款。

  超市低标高结现场依然存在

  去年江苏共受理商品零售价格咨询和举报3222件,同比上升10.12%,占受理总量的14.78%。2014年6月23日,常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接到市民杨先生的举报电话,反映其于6月22日,在常州市公园乐购超市购买的“云笛竹砧板”,商品标价为15.9元/块,但结算时却收取了19.9元/块。经查,当事人常州市公园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云笛竹砧板”过程中,商品标价签上标明在2014年6月11日至6月24日促销期间售价为15.90元/块,但当事人在促销期尚未到期时,就随意提价到19.90元/块与部分消费者进行价格结算。

  省物价局表示,该超市行为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二)项所指的“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被处以50000元行政处罚。

  “一千一平方”的房子是玩文字游戏

  此次省物价局曝光的涉及到房产价格投诉也不少。最让人叹为观止的案例,是2014年3·15活动期间,沭阳县物价局在房地产市场巡查中,发现城东国际家居生活广场在建楼体外立面上挂有巨幅宣传广告,宣称“全县唯一小面积精品公寓,一千一平方”。其时沭阳商品房均价已在3500元/㎡左右,让价格执法人员心里很是疑惑。

  到了该公寓一查,却发现,当事人公寓房所有销售记录显示,最低实际成交价都达到了2923元/㎡,最高价3680元/㎡,特价房却是2980元/㎡,根本没有1000元/㎡的实际成交价。房产商却玩起了文字游戏:“这是针对公寓房的促销方法,客户预交1000元,且在7日内签意向书的,就可在签约时抵扣我这里一平方米的价款,例如45平方米公寓、成交价3500元,预交1000元定金,7日内签约的,其中1平方米按1000元/㎡计算,其余44平方米仍按3500元/㎡计算”。省物价局表示,这种价格违法行为,就是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所指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沭阳县物价局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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