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青岛房产中介联合推出行业自律 不准赚差价

2015年01月28日 11:31 来源:青岛日报  参与互动()

  虚假房源、吃差价、同行恶性竞争……行业规范化建设和自律性约束的欠缺,导致了当前二手房市场普遍存在一些不正当行为,而这些也给购房者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

  1月 23日,21世纪不动产、太平洋房屋、惠百家不动产、青岛链家地产、科威国际不动产等岛城5家品牌中介公司联合成立“青岛中介好伙伴”组织,并宣布“真房源”及中介十不准行为准则。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岛城中介公司开始行业自律行为。

  提高行业形象,对虚假房源联合说“不”

  遭遇假房源是很多二手房购买者的共同经历,虽然随着市场的发展,二手房虚假房源的情况越来越少,但是,据了解,当前,青岛二手房市场上约有15%的二手房源依然为假房源。

  “促进房源高效成交,重塑二手房中介行业新形象。”发布会上,青岛惠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晓峰说,虚假房源对中介公司的影响非常不好,很多人都不愿意干二手房中介工作,主要原因就是觉得这个行业的形象太差。她告诉记者,此次“中介好伙伴”成员企业单位自愿共同推出 《真实房源信息发布规定》,以消除假房源对消费者利益的影响。

  据介绍,“真房源”的标准为“真实存在、真实委托、真实价格、真实图片、真实信息”。即房源真实存在,不是虚假和虚拟的房源,且租售状态真实;房源均经业主书面或者口头的委托;以业主委托报价作为价格发布的信息基础;图片内容与房屋实际状况相符;客户所见到的对该房源的文字信息描述,包括但不限于面积、户型等。另外,真房源的渠道包括客户可以见到的信息发布的任何渠道,如网络、橱窗、展板、DM单页以及报纸广告等。

  为了确保真房源的实施,此次“青岛中介好伙伴”还制定了相应惩罚措施,即成员单位每家都拿出一部分钱款,凑足十万元左右,其中任何一家,一旦出现虚假房源,一套扣除100元,扣除的欠款奖励给发现者。

  “希望通过我们五家中介推出的真房源行动,带动整个青岛中介行业杜绝虚假房源。”“青岛中介好伙伴”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与银行合作,率先引进交易资金监管

  买卖二手房时,交易资金的安全性总是令交易双方头疼。据统计,目前青岛9成以上的二手房交易都是通过房屋中介来完成的。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渠道,许多中介特别是小中介在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中容易存在不规范行为,部分违规中介骗取订金及挪用房款等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过中介携款潜逃的极端案件。因此,如何既保障二手房交易的便捷,又保障买卖双方资金的安全,成为困扰二手房市场发展的一道难题。

  据了解,一直以来,岛城二手房中介的房款支付模式都是采用房东和客户之间银行直接转账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的弊端和漏洞近年来日益凸显,容易出现客户和房东之间先打款还是先过户以及款项付给房东后却发现房屋被查封等问题。为保证二手房交易中的资金安全,目前,青岛中介好伙伴成员单位如青岛链家地产和惠百家不动产率先与银行合作,使用资金监管系统,通过交易双方、银行以及中介共同签订一个四方协议,将房屋交易所产生的钱款存入指定账户,等房屋过户手续办完后,款项才会打到买房人账户上。

  “因为有些房东不愿意使用资金监管,所以现在我们公司只有约50%的交易通过监管账户,我们今年争取将这个比例提升到90%,毕竟资金监管对交易双方都是好事。”董晓峰告诉记者。

  竞争合作,公布行业十不准行为

  为了一个房源和客户,中介公司之间恶性竞争的事情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市场不好的时候。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避免行业内部恶性竞争,此次五家公司还共同推出“十不准”行业规范。

  据介绍,所谓“十不准”是指不占用客户资金、不泄露客户信息、不准赚差价、不发布假房源、不准恶意诋毁同行、不欺骗客户、不做私单、不准切单、不恶意挖人、中介机构之间按规定流程借钥匙等十项规定。据了解目前“十不准”规定已经形成制度,并张贴于五大成员单位各个门店内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十不准规定出台的同时还发布了青岛中介机构投诉处理机制,该机制申明若各成员单位之间出现违背“十不准”规定行为的,各门店不得私自进行处理,需上报至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处进行统一处理、调解。

  “青岛中介好伙伴”的成员告诉记者:“在现在这个时代,恶性竞争不仅对阻碍了整个行业的前进,也非常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中介公司之间应该有一个良性的竞争环境。通过‘十不准’规定,我们希望中介公司之间能在竞争的基础上,提高每家的服务质量,从而实现合作共赢。” 文/图 本报记者 鞠培霞

【编辑:马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