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长沙小区停车费说涨就涨?专家:不能"一放了之"(2)

2015年01月29日 14:51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

  记者拨打长沙市物价局12358热线了解到,目前停车收费标准“需要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一致,没有业委会的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

  此外,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称,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环境与房地产处处长王伟指出,对放开小区物业和停车收费的范围,提出了明确的原则:一定要先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个业主委员会通过市场机制的运作,能够自主选择物业服务公司或者停车服务企业的小区,才能放开。

  这意味着,物业公司不能“说涨就涨”,涨不涨主要由业主说了算。

  

  律师:制定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由业主共同决定

  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未果,业主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欢律师认为,从《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可以看出,制定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的并不是经营者,而是由业主共同决定。“如果没有这个程序,就是不合法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王欢说,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存在不当涨价行为,小区业主委员会完全可以否定这个涨价行为。

  有业主提出,在双方因停车费问题无法协调的情况下,是否能采取公开招标新物业公司的方式维护业主自身利益?王欢认为,小区停车费“说涨就涨的行为”还不足以成为让业主另选新物业公司的条件。只有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或者物业公司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并达到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情况下才可另选新物业公司。

  专家:政府不能“一放了之” 需加强事后监管

  在红网发起的《住宅小区停车费“松绑”您能接受停车费上涨吗》的网络问卷调查中显示,有55.24%的网友认为住宅小区停车费自行定价“不合理”。53.33%的网友不能接受所住小区停车费上涨。

  “国家和地方制定这个政策的初衷是好的。”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周涛指出,价格放开后,管理部门将由事前定价转为事中事后管理。

  周涛认为,政府不能“一放了之”。停车位严重供不应求,是全国许多城市都面临的问题。在放开价格后,政府相关部门不能单纯以提高收费解决供需失衡问题,应该大力促进住宅小区停车位合理规划。在放开价格后,政府需加强事后监管,维护业主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一放就乱”。 (时刻新闻记者 岳瑾)

【编辑:孙建永】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