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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提公积金付房租足额缴3个月即可申请

2015年02月06日 10:1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

  即日起,我省将落地执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2月5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发文,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关于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进一步放宽: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即可申请”的通知。据悉,我省各地的实施细则3月底前将上报。

  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门下发通知,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予以放宽。根据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据介绍,此次《通知》的最大亮点在于简化了租房提取条件:无房职工租住公租房,只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存证明;租住商品住房,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记者 罗琴)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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